村幹部現在已強行把我的土地承包權更改在他人名下。我該怎麼辦

2021-04-18 09:55:55 字數 1166 閱讀 8670

1樓:唐伯志

我贊成樓上的觀點,如果你原來有土地承包合同,到法院起訴村委會即可,村集體的土地承包也好轉讓也好要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村幹部無權私自決定分配給誰。

我村村幹部把部分土地確權到自己老婆名下,該怎麼處理?是不是違法?

2樓:土流集團

如果是其家庭土地承包經營權,身份轉變為國家公職人員的不再擁有農村土地承版包經營權,權是可以確權到新的家庭代表名下。

如果是非法侵占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確權的,可以向當地土地管理部門進行舉報。

農村二輪土地承包時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但農村二輪認定承包後,身份轉變為國家公職人員或國有企業固定職工等人員的,已不具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不再擁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土地確權登記頒證中,不再登記確認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身份,並依法辦理其所屬家庭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變更登記。但不得以此為由,調減其所屬家庭土地承包地面積。

我的土地被村幹部強行徵收,我該怎麼辦

3樓:瓊樓登高人為峰

村幹部無權強徵農民具有合法使用權的土地,須按土地承包使用合同約定行車,強行徵收違約,還涉嫌違法侵權。

1、該項應根據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宅基地使用權政策而定:

(1)通常來說,宅基地使用權政策都會有具體的條款規定當事人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後的建設時限。

(2)在當事人申請宅基地,並且建房後,如果全家人的戶口都遷出該宅基地所在地的,應該在規定的時限內出讓給村集體的其他未申請宅基地的村民;

(3)如果在規定的時限內沒有出讓,而當事人所在的宅基地屬於村集體規劃用地的,可以有償徵收該宅基地,當事人應無條件配合;

2、在當事人的宅基地使用權不屬於上述任一種情況,而村集體強行徵收的,可以由戶主帶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宅基地使用權證等,向當地的鄉(鎮)國土資源部門反映;

3、還可以憑上述證件及資料,向當地的人民法院起訴維權。

關農村士地承包問題,如我家不原把士地承包出去,可村幹部強行把我家土地承包出去,我應該怎麼辦?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去找承包商商量一下。或者是找更高一級的領導協商,如果你家的土地在中間的話,你可以讓村裡面的人領導把邊上的土地圈給你家,這樣子就不會妨礙他們承包了。

我的土地在有效的承包期內大隊有權把我的土分給別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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