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已經訂婚兩年了,給了彩禮了,現在男方要退婚,女方要求男方賠償6萬塊錢,說要和男的打官司,有沒有

2021-04-01 09:27:36 字數 6050 閱讀 3874

1樓:君逍遙

有!這就比如已經簽訂了的合約'你是違約方'需要賠償違約金是乙個道理'但6萬的數額太多了'

2樓:你姨媽掉了

有。 因為那個女的等那個男的娶她。但是她卻退婚了。 那個女的很生氣。所以就有這個情況

現在男方要退婚彩禮,女方不給,男方要起訴法院,女方怎麼打贏?

3樓:柔情西瓜啊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是否要退還彩禮要看是否登記結婚、是否婚後共同生活以及是否因此負債,如果沒有登記結婚,則女方應當退回給男方彩禮。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八條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第十一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4樓:昆明胡俊律師

您好,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5樓:匿名使用者

打官司多不好,如果金額不多的話

6樓:匿名使用者

辦理了結婚登記,並且在一起生活的,可以不退換彩禮。

7樓:匿名使用者

擔保人能不能贏?擔保人有沒有責任,怎麼能打贏這個官司?

8樓:匿名使用者

看是否領到結婚證及是否在一起生活。

9樓:百度使用者

退了,沒有必要那麼麻煩,如果你真想嫁給他,他和你結婚了心不在你這裡也沒用

10樓:理想

男方早退婚,就歇菜 拿不到錢,在我們**是這樣的

11樓:額額額惡額屙

這種情況一般女方贏不了官司。

12樓:————舊鑀

退了算了吧,何必搞那麼麻煩

男方要求退婚女方應要求什麼樣的賠償?

13樓:

訂婚在法律上是不承認的,不需要賠償。如果男家欺負女家了 看情況嚴重性 可提出民事訴訟 這只限於 男家罵女家或打了女家。。。。至於同居法律沒空管的 你情我願。

沒有領結婚證 就沒人管 至於說賠償。。。。男的要有心賠 就賠 人家不想賠也沒辦法 完全是良心上的事兒了。如果訂婚有彩禮的錢的話 女方家就不用還了 哈哈 同樣是沒結婚 這玩意兒也不受保護。

民間基本的作法就是女家提出退婚 返還男方彩禮 男方提出退婚 彩禮歸女方。所以要有訂婚 用禮金 金器來給女方一點保證 男方要退婚 禮金就給女方了。

14樓:破碎的味道

訂婚法律不承認的。不需要賠償。如果男家欺負女家了 看情況嚴重性 可提出民事訴訟 這只限於 男家罵女家或打了女家。。。。

至於同居法律沒空管的 你情我願。沒有領結婚證 就沒人管 至於說賠償。。。。男的要有心賠 就賠 人家不想賠也沒辦法 完全是良心上的事兒了。

如果訂婚有彩禮的錢的話 女方家就不用還了 哈哈 同樣是沒結婚 這玩意兒也不受保護。民間基本的作法就是女家提出退婚 返還男方彩禮 男方提出退婚 彩禮歸女方。

15樓:匿名使用者

沒法陪女方去人家是自願的,去看店也是自願的,不存在強迫行為訂婚時事在民間知道,真正法律上沒有效益

所以陪不了什麼

之能說這個女的太天真的,在沒有弄清楚對方父母什麼態度是什麼人的情況下就訂婚,還幫人家家做事,

沒必要,女孩子還小,怕什麼,趁早離開這種人的家庭,以後即使他父母同意了,那結婚後他父母又不爽了,難道叫他兒子離婚??

16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得不到賠償,毆打吧話可以賠償一些吧!但是是只是同居沒有什麼法律保護,即使男方退婚女方也得不到什麼經濟賠償的,你們本來就是不合法的同居,最多是算事實婚姻吧!

17樓:匿名使用者

沒結婚沒有法律上的認可

所以要有訂婚 用禮金 金器來給女方一點保證 男方要退婚 禮金就給女方了

女方要退 就把禮金還給男方

18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陪。

陪是人情,不陪是道理。

沒有法律義務。。

19樓:善良的寧死不屈

問題是男方給女方落下了尖銳濕疣了怎麼辦?難道男方不認賬了嗎?

20樓:般若世間生活禪

女方去人家是自願的,去看店也是自願的,不存在強迫行為訂婚時事在民間知道,真正法律上沒有效益

所以陪不了什麼

之能說這個女的太天真的,在沒有弄清楚對方父母什麼態度是什麼人的情況下就訂婚,還幫人家家做事,

沒必要,女孩子還小,怕什麼,趁早離開這種人的家庭,以後即使他父母同意了,那結婚後他父母又不爽了,難道叫他兒子離婚??

21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賠償。如果男家欺負女家了 看情況嚴重性 可提出民事訴訟 這只限於 男家罵女家或打了女家。。。。至於同居法律沒空管的 你情我願。

沒有領結婚證 就沒人管 至於說賠償。。。。男的要有心賠 就賠 人家不想賠也沒辦法 完全是良心上的事兒了。如果訂婚有彩禮的錢的話 女方家就不用還了 哈哈 同樣是沒結婚 這玩意兒也不受保護。

民間基本的作法就是女家提出退婚 返還男方彩禮 男方提出退婚 彩禮歸女方!

訂婚後男方提出退婚,女方要求賠償名譽損失費,有道理嗎,得怎麼處理這件事情呢

22樓:浙江張小飛

法律不支援,因為退婚不涉及侵權,對方執意需要得到得到賠償可以通過協商或者上訴。

《婚姻法》

第二條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擴充套件資料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九條 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 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取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23樓:有捨有得

可以告知對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婚姻自由,不存在退婚後賠償名譽損失費。如果採用暴力則涉嫌犯罪。

《婚姻法》

第二條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條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

24樓:達州律師劉江

婚姻關係期間,女方提起名譽損失費,沒有這樣的說法,法律也是不支援的。因此沒有道理。建議協商處理您們的事情。

25樓:安巨集偉安瑩

訂婚後男方提出退婚,女方要求賠償名譽損失費,沒有道理,法律不支援,別怕呀,親

26樓:明天

男方提出退婚,所有訂婚時的禮金歸女方所有!

訂婚禮金一萬,現在女方退婚,男方要求女方賠償十萬,合理嗎?法律是

27樓:紫藤花開香萬里

做不成夫妻,也沒有這樣做事的!一萬也不要給他,讓他起訴,法院絕對不會讓女方賠十萬的!等法院讓女方家退回一萬定金時再給他,大不了女方向法院繳納千分之一的敗訴費用,也不用賠男方十萬啊!

這不是明擺著訛人嗎

2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最高法司法解釋的規定、沒有領結婚證的、女方退婚的,應該返還禮金。沒有十倍賠償的說法。

29樓:四川萬帆律師事務所

你只須退還1萬元彩禮,對方要求不合法,你可以拒絕。法律沒有加倍賠償的規定

30樓:畢業生使用者

法律規定,彩禮在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情況下,是需要退還的。對於其他要求賠償的請求,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31樓:陳豔輝律師

不合理也不合法,只需要退還彩禮就可以了

32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哪有賠十萬的!

訂婚後,女方要求退婚,但男方要求退還彩禮並賠償青春費?

33樓:冰面下的魚

給個屁,找人打死他....同樣我也在變老,不是嗎,你叫他也培,,,,

34樓:

不該,這男的以為自己是誰啊

35樓:叛逆の木偶

不給 打官司告他恐嚇

36樓:匿名使用者

乙個大老爺們 還青春損失 嘔吐

女方提出退婚,要賠償嗎

37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10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

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不管是誰提出的分手,只要兩個人沒有領結婚證,

男方帶著證據,提出要回給女方的彩禮,女方應該返還。

【3】如果不返還,男方可以訴訟到人民法院,要求女方返還。

法院會支援男方訴訟請求的。

38樓:八三老人

退婚是依法女方應退還彩禮。

39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法律的執行細則,如果沒有正式登記結婚,只是按照習俗辦理了訂婚 上門等,男方贈送的大量現金貴重金銀飾品等,是要返還的,這個和性關係沒有關係,發生性關係肯定是雙方自願的,不能和彩禮掛鉤,具體返還金額是兩家協商決定甚至法院調解決定。

我和前女友好了兩年多,都訂婚了,現在分手已經快一年了,之間有過簡訊交流,當時我把她拉黑了,所以

沒啥可分析的,從你自己的描述看你都是無理取鬧,何況還沒聽她怎麼說呢,你太不成熟,再怎麼也不能罵人父母,買賣不成仁義還在呢,何況相愛的人竟然不能為對方退一步發展到傷害家人的地步 呵呵,你這個人真的是好笑,如果是我我都不會接你 了,你說說,開版始拉黑電權 話的是你,開始退婚的也是你,退婚罵女方家長的還是...

和男友認識快兩年了,訂婚也有一年了,但是兩人從來沒有肢體接觸,他連我手都沒牽過,前段時間帶我去旅遊

他就是乙個會過日子的人,性格內向傳統老實人,而且還是處男,你可能還要主動點教他該怎樣做,但一定在結婚時否則他很緊張就做不了那事。非常老實,非常有精神潔癖。有問題。戀人之間牽手和擁抱都是正常的事 這與人品無關 人品好的人也需要戀人的擁抱來溫暖彼此 只是你確定你的男友是真男人嗎?你說 什麼都聽你的 看來...

談了兩年的戀愛,雙方都給了處她和我分手了,原因是和我在一起她覺得累了

她說的給她的家庭更好是什麼意思?難道不是你們兩個在一起共同努力維護乙個家嘛?是不是有人給她更好的生活條件了?她的生活了就可以沒有你呢?人是應該努力工作的,但是在工作上再成功都不如把乙個家庭維護好來的成功。人不可以沒有工作,但是更不可以沒有家庭。因為你沒給她足夠的安全感,她的考慮是對的,因為喜歡,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