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廠辭職不幹了,出來後發現自己也不會其他的,不想去工廠了,但又不知道自己的出路在哪兒

2021-03-29 16:25:55 字數 4586 閱讀 5455

1樓:氯化鈉

只要年輕有奮鬥精神,就學點技術知識,將來好混飯吃。沒文化,沒專業,又不想出力,哪兒也不需要。

2樓:武痴之劍痴

如果只是換一種工作的話,那就去做銷售。

如果是想做一種感興趣的工作,那就可以上招聘之類的**看看自己對什麼工作有興趣,然後去學習,當學徒(不要工資的那種,不然沒基礎別人都不會要你),學好了後就可以要工資或者換公司

3樓:新發現醫療

首先您要清楚自己想要的是啥?是一門技術專長還是高工資?

如果學歷不高也不想去廠裡上班但是想多賺點錢的話可以去做銷售,具體是什麼行業就看您的興趣了。銷售這個工作還是可以學習到很多東西的,憑自己的本事賺錢。

如果是想在乙個方面鑽研出路的話可以在業餘時間去上夜校或者自考學習專業知識,工作方面就要往你喜歡的專業發展。

進工廠都說存點錢,不幹了,去幹其他,但是幹了一年又一年。只是換了乙個廠,沒有走出工廠這個環境,

剛從工廠辭工出來,不想在工廠打工了但又不知道自己能幹什麼,求指點。

4樓:北緯三十八丶

其實bai做哪個行業都du

不容易。沒有那些資zhi質。卻又不想努

dao力跟定不行的。社會回很殘酷。

答朋友。努力吧。想想自己的夢想。想想自己的父親。母親。咬牙堅持住。持之以恆才能成功。當你回頭的時候你就發現其實一切不是那麼難!!

5樓:羅lv距

此時從工廠逃出來心情肯定很爽是吧,我能理解,想不進工廠這要看你有什麼本事了

6樓:手機使用者

要有自己的理想和打算,從力所能及的做起,累了散散心然後繼續,等時機成熟了自己開個店或從事創業的都不錯啊。

7樓:洛天依在吃吃吃

可以考慮學烹飪,廚師這個行業比較好,高薪資

8樓:飛龍

幹什麼都好,就不要進廠打工

9樓:匿名使用者

有錢去考個駕照吧,一技傍身走那都餓不著

10樓:匿名使用者

參加***,天天收錢爽吧,父母白養,什麼東西。

辭工了,不想進工廠上班了,又不知道找什麼工作?

11樓:佛系佛系佛系

如果不想進工廠上班的話,

可以選擇去當服務員,

不過也還是挺累的,

你看看自己有什麼是專業的,

或者是比較想幹的,找找看吧!

12樓:江西新華電腦學院

可以先從學徒當起,一點一點的學習技術

13樓:匿名使用者

做美團外賣。送快遞。自己創業都可以的。有學識可以做白領

14樓:招人

在家也可以通過網路找到適合自己的專案,現在在做著,比上班強多了,看茗字家了解就絕對不會讓你失望,希望可以幫到你

不想在工廠裡面幹了想辭職,但是又不知道做什麼好?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建議現在辭職,很多人找不到你現在的待遇,跳槽不一定有合適的,跳槽頻繁也不好,你現在的想法每個人都會有,急不來的,只有穩步增長自己的能力,才能有更好的薪水,

建議平時留意外面的招聘,看看自己的能力是否達到了,或還有哪些不足。我出去有競爭力嗎?就是說你工作一段時間,比剛畢業時增加了什麼技能或專長。從中找到提公升的方向。

你思考下每天做的工作,到另家公司是否還能用得上,如果用不上,就說明你做的事情僅限與這個公司範圍內有用。

要有自己的職業規劃,就知道什麼時候可以換更好的平台,什麼時候繼續鍛鍊自己。

16樓:千年落幕

在工廠裡適合長期幹的工作要麼是技術類的,要麼是管理類的。

如果你只是乙個小員工,工資是靠體力拿的話,那麼建議你做一段時間後就別再做了。

外面的工作更適合年輕人的發展,可以增長很多見識、開拓人的視野、擴大人的格局,在工廠裡呆的時間越久,就越不適合在外面發展,長期下去,你只能依賴工廠了。

17樓:鴨梨教主

辭職需謹慎,建議不要裸辭。辭職的基本流程如下:

1、提前向部門主管提交辭職申請,試用期內提前三天,轉正後提前乙個月。

2、辦理工作交接,交還公司發放物資。

3、單位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社保和公積金封存。

參考《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8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乙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辭職以後,可以找乙份有發展前途和適合自己發展的工作。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二、你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37、38、46、47、50條。

19樓:

辭掉工作慢慢想,

花光積蓄前,

希望你能知道自己做什麼好。

還是想不起,?

找個工廠存點錢,

辭職,再想..............

不知你明白我說的是什麼!

20樓:匿名使用者

做什麼的?在**做?

您的情況說出來看看。

21樓:博來

我之前,也在廠裡上班,幹了兩年,感覺挺枯燥,也沒有什麼發展,就再也沒有進個廠了。

我出來,就想自己創業,賺錢,認為好做的很,開個店很簡單了,結果忙了一年多,以失敗結束。

講到這裡,我想給沒有一點經驗就想創業的朋友講,你失敗的機率是99%。如果真想自己做點事情,可以考慮,選擇你感興趣的事情,去跟同行打工,幹上幾個月,學到一定的方法和經驗,再開始自己幹,這樣可以規避70%的風險。很多兄弟,就是太著急了。

結果浪費了時間,和家裡的錢。

後面就去學了水電技術,才開始,自己也不想幹,覺得一天灰又大,幹得也累。也沒有什麼面子,就是幹一天,玩幾天哪種的。就是不想幹,還想著自己,能再做乙個什麼事情,做乙個什麼生意。

幾個月下來,技術也沒學會,還搞到自己身無分文,吃飯就成問題了。

實在沒有辦法,又去學水電,很不想幹這個,但還是咬咬牙堅持下來了。幹這個有收入了。不幹就沒錢了。

就像這樣,邊將就,邊幹的狀態下。搞了半年,把技術學會了,自己幹始,接活幹了。慢慢的收入有了突飛猛進的增長。

隨著前幾年樓市的火爆,裝修的業務。日見增多。一天就跑的飛叉叉的。

哪還有時間,去迷茫了。更多的是,搞快點,這一套幹完了,下一套還等著開工了。這活就排到一週以後了。

慢慢的,幾年下來,我也買了自己的房子,有了自己的乙個家。我在2023年的時候,也創立了《卡尺水電新教學》我自己邊幹活,也帶出了全國幾千個學員。也讓他們找到了自己的價值,讓他們在迷茫的時候,能有乙個不走彎路能學技術的平台和方式。

我現在對未來很明確,也知道我想要什麼。

如果讓我現在,對迷茫進行解釋的話,就是,在你什麼能力都沒有的時候,想要的太多。能靜下心來幹得太少了。多去幹吧,幹10個行業。

或者幹10個不同的工作,再把這10個行業,這10個工作同行的人,進行對比。總結。你就不會迷茫了。

也能找到你的人生方向。

是生病了然後被忽悠簽了辭工書發了自己做的工資後發現工廠不想開了不想補償我還能要求補償嗎失業補償

22樓:七台河李陽平

如果是生病後,來不能從事原工作

源了。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支付經濟補償金及病殘補助金。在你離職一年內可以主張相應的待遇(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中有規定)。

如果你參加了失業保險的,可以領取下崗失業金,憑相應的手續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

20歲男 在工廠做了一年了 昨天辭職了 發現自己啥都不會不知道除了進廠還能做什麼 很迷茫 怎麼辦。

23樓:安康小伙

可以選擇去做學徒,管吃住,就是累點,有一技在畢竟是好事,一定要學會吃苦。

之前在工廠做操作工,辭職不幹了,現在不知道自己適合做什麼,之前一直在工廠工作,現在一出來什麼也不會

24樓:金生色彩

都是這樣一種思想,其實當你真正踏出第一步了,就會有新的開始

我在工廠幹了八年不幹了,社保卡也有了,不交社保卡是不是就沒用了

有參加社會勞動保險才會有卡,不參保不繳費是沒有卡的。你們單位給你們投保繳費嗎?你首先得把這個搞清楚。不交費的話,醫保個人賬戶裡的錢花完了就沒了,住院待遇不享受了,養老沒交夠年限,不能退休!社保卡有copy沒有用關鍵是看社保卡裡 面的醫保卡有沒有餘額。如果卡裡面有錢的話,可以到指定藥店購買藥品和到醫院...

我在一家公司幹了半個月,現在想辭職不幹了。能拿到這半月的工資嗎?勞動法有沒有相關的規定啊

只幹了半個 bai月,如果在試用期,du根zhi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八dao條 有下列回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答的條件 程式,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三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完全可以提前3天申請離...

請問我在工廠上班不想幹了,辭職不批,還說要走你就自離,該怎麼

勞動者提前30日書面 試用期提前3日 告知用人單位,到期後勞動合同即解版除,無需任何權理由,也無需用人單位批准。但需注意儲存已遞交的證據,可採取郵寄的方式遞交辭職通知書。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