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下班途中騎電動車走反道和別人電動車相撞對方跑了算不算工傷

2021-03-28 13:28:28 字數 5113 閱讀 7782

1樓:布冬舊聞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法定情形有七種: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從你的描述的情況看,如果你能拿到「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的證據,應該可以認定為工傷。但如果如你所說的「騎電動車走反道」,那也就意味著你是逆向行駛的,估計還認定不了工傷。

希望我的回答能讓你意識到些什麼。

2樓:風塵世射手

關鍵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如果你是主要責任則無法認定工傷,反之非主要責任認定工傷

3樓:匿名使用者

很可能不算呀。上下班路途的工傷有個條件就是主要責任不在你。

從你的情況來看,你逆行。。。

下班的路上電動車跟電動車相撞算不算工傷?

4樓:匿名使用者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5樓:法律快車

依據目前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屬於工傷

在下班的途中,被電動車撞了算不算工傷?

6樓:原野茫茫

應當被認定為工傷,需進行相關申請、認定、賠償程式,同時有權向肇事人索賠,即 可以得到雙重賠償。

參考:自2023年1月1日起修訂後施行的《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 患職業病的;

(五) 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我騎電動車和喝了酒騎電動車走反道的人發生碰撞誰的責任

自行車和電動車相撞責任歸誰?

7樓:水院最美

雙方都有過失的話,那麼根據公平原則按比例分擔責任,不是負全部責任,但電動車動力比自行車大,故要負擔更多責任。

關於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有以下:

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以下情形通常將被確定為全部責任:

追尾碰撞前車的;

變更車道發生事故的;

倒車、溜後發生交通事故的;

從路外或非機動車道駛入機動車道發生碰刮的;

綠燈放行或沒有訊號燈控制的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

進入環行路口的車未讓駛出或在環行路口內行駛的車輛的;

跨越道路中心實線或者隔離實線發生事故的;

逆向行駛的;

右側超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超越前方正常掉頭、左轉彎、超車的車輛時發生碰刮的。

8樓:劍嘯江湖

電動車負大部分責任吧,自行車也要一定責任。具體看警察處理。

1.如2023年9月29日下午5時許,在市區忙碌了一天的王某騎著電瓶車回家,行駛至坊子區北海路與六馬路路口南側時,剛剛走上非機動車道,就見前面兩個十五六歲的中學生騎著自行車在打鬧,其中劉某一邊騎著車一邊用左手扶在其左側騎行人韓某的自行車右車把,兩輛自行車就像打「醉拳」般左拐右拐。2,回家心切的王某對此也沒有在意,因家裡有事,他便加速超車。

不料,此時其中一輛自行車突然搖晃向左側傾斜,與從身後欲超車的王某的電瓶車相撞,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王某受傷,二輪電瓶車損壞。3, 因當事人和證人供述不一致,現場無交通警察指揮,也無交通監控設施,細節無法查清,故未作出事故認定。王某認為,兩個中學生相互打鬧是導致事故發生自己受傷的原因,但鑑於騎車人都系未成年人,應由其父母承擔賠償責任,應賠償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種損失共計76348.

16元。4,而兩個中學生韓某和劉某則認為,當時王某騎著電瓶車的速度很快,在超越他們時車輛相撞才受傷的,因此應由王某自己承擔全部責任。5,【庭審現場】事故起因 兩位少年騎車嬉戲?

庭審時,當事人雙方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並無異議,但是對其中的部分細節問題存在爭議。 「我當時騎著電瓶車由北向南沿著北海路西側行駛,學生很多,騎著自行車的人也很多。我在非機動車道行駛,在行駛的過程中,劉某從右側砸到我的身上,當時胳膊就不能動了,救護車來了後,我就和劉某去了醫院。

」原告王某平靜地說。想了想,王某又補充道:「劉某是從我的右側偏後的位置撞得我。

」6, 對此,被告之一劉某反駁道,當時韓某的前輪和他的後輪平行,在他左手握著車把,右手從褲子口袋裡摸鑰匙時,王某從左後方超車發生剮蹭才失去平衡導致兩人摔倒的。 「我承認當時自己騎電瓶車的速度比較快,主要是想早點回家有事,所以才騎得快點。但是,如果他們兩人不在馬路上相互打鬧,我也不會發生事故的。

」王某對劉某的說法立即反駁。7, 對於原告王某提及的因被告劉某與被告韓某在騎行過程中嬉戲才導致他摔倒的事實,被告韓某回憶著說,事故發生時,他已經在劉某前方十幾公尺,這樣的因果關係並不成立。面對損失 責任如何分配?

醫療費11624.36元,誤工費12000元,護理費2116.80元,十級傷殘賠償金42837元,營養費600元,停車施救費170元……原告王某提出的各類賠償損失共計76348.

16元。 聽完原告王某要求的賠償數額,六名被告人經商討後提出,醫療費、營養費證據確鑿,並無異議,但是對於按照城鎮標準計算的誤工費、護理費,要求重新計算,十級傷殘的認定也還有待確認,且後續**費偏高。 考慮到事故當事人為未成年人,原告王某提出由劉某和韓某及雙方父母共計6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這時韓某及其家人也向法庭提出了自己的意見,王某作為成年人,在駕駛電動車的過程中沒有注意觀察路面情況,車速過快才導致事故發生,應該承擔全部責任。傷者王某 被判決承擔六成責任 案件進行到這個時候,雙方當事人存在爭議的方面已經釐清。但是雙方分歧較大,互不相讓,法院調解不成。

8,法庭決定休庭合議,擇日作出判決。 法院審理認為,原告王某作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道路上駕駛非機動車應當盡謹慎駕駛義務,特別在與未成年人會車、超車等情況下,更應減速慢行、注意觀察以確保安全,但原告駕駛電瓶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達到30公里/小時,已大大超過15公里/小時的限速標準,在發現未成年人並超車時,未減速慢行,未確保安全通行,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應負事故的主要責任。9,劉某和韓某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有嬉鬧行為,未能確保安全通行,是事故發生的次要原因,應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兩人的嬉鬧行為構成共同過失,對原告造成的損害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他們的父母作為監護人,依法應當承擔相應侵權責任。10, 法院最終判決,原告王某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醫療費11624.36元、營養費600元、誤工費5332.

8元、護理費1333.2元、殘疾賠償金18892元,合計37782.36元,根據雙方過錯程度和本案事實,由原告王某自行負擔60%,六名被告連帶賠償40%。

對法院的這一判決結果,原、被告均表示服判,不再上訴。

今天晚上我電動車和別人的電動車相撞了,他反道行駛,本來想私了,但私了未果,現在車被交警拖走,怎麼辦 20

9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主張是完全合理的。

如果他賴著不解決,你們的車就都拿不走,還是講道理的人多些,平靜的和對方談就可以了。

讓交警判他全責。

10樓:匿名使用者

他逆行事他的全責,如果他不要電動車了,你照樣可以取回你的電動車啊,如果他不賠又不要電動車了,交警到時候會把他的電動車拍賣了的,在給你錢。但是時間很漫長所以建議你自己認倒霉得了

我騎電動車和對方騎電動車相撞,因為我是逆向行駛,所以交警判我權責,但是我公司必須逆向拐彎才能到

沒的啥子事情 你沒得電單車駕照肯定會判你主要.你看下你們私下解決可以不.你給交警說下嘛.如果不行 就花點錢了.小事 我騎電動車和另外一輛電動車相撞,我骨折了對方沒事,交警說我逆行判我權責合法嗎 其實交警隊處理的復還算正制 確,在交通法則上多數傾向於被傷害者,雖然你交通沒有違規,但也並不是一點責任也沒...

下班騎電動車與電動車相撞,可以算工傷嗎責任不在本人

屬於工傷範圍內,可以被認定為工傷。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第六款規定 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 客運輪渡 火車事故傷害的,可以被認定為工傷。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騎電動車靠右正常行駛,對方電動車逆行,相撞,現在我骨折,請問責任大概怎麼劃分

依據你的描述,應當是對方全責。不知你是否已經報警,如果報了警,交警會依法處理的,如果沒報警要趕快報警,並尋找當時的目擊者,讓他們提供證證言,以證明你的主張。這樣你就能得到應得的賠償了。從你描述的情況看,應該是對方主責。讓對方做出以下的賠償 1 對方修好你損壞的電瓶車 2 負責看好你的病 3 另外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