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離婚後因其中一方再次購房,是否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2021-03-04 08:57:20 字數 1125 閱讀 3727

1樓:金佑貸款

1、婚姻存續期間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離異後不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回請。

2、婚姻答存續期間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且未結清,發生婚姻關係解除,非主貸人一方申請再次貸款,限定離異時間滿一年且公積金貸款相關債務歸主貸方,借款人持離異手續前往貸款經辦部門填寫《解除個人公積金賬戶貸款限制申請表》,核實離異手續真實性後可重新獲得住房公積金第二次貸款的使用權。

3、婚姻存續期間使用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並已結清,離異後時間未滿一年其中一方已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另一方再次申請貸款,限定離異時間滿一年,借款人持離異手續前往貸款經辦部門填寫《解除個人公積金賬戶貸款限制申請表》,核實離異手續真實性借款人可重新獲得住房公積金第二次貸款的使用權。

夫妻離婚後再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能算首套房嗎?

2樓:鑽誠投資擔保****

如果名下沒有房產的算首套。

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 詳解:過去只「認貸」內,這種情況不算容二套房,但現在加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後再貸款購房 詳解:目前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說雖然貸款買的房產**以後,家庭名下已沒有任何住房,但因為其之前有貸款記錄,再申請房貸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 詳解:夫妻雙方結婚後雖然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過結婚登記。現在,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而結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單身證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

3樓:匿名使用者

按你的情況,你前夫的房子沒有你的名字,也沒有參與貸款,你離婚後是可以用公積金貸款的,而且算首套房哦!

4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們之前的這套房產寫在誰的名下呢?你們離婚以後房子產權是如何分割的呢?

5樓:匿名使用者

就看前面的房子是誰的名字

你說你的公積金貸款從前面那套房子退出來

才可以待

雙方都在離婚協議上籤了字,其中一方能憑協議書去辦離婚嗎

不行,因為我國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明確規定,雙方若選擇行政離婚方式,必內須雙方持本人容身分證 結婚證 戶口本及雙方共同簽訂的離婚協議書到婚姻登記中必辦理相應的手續,經審查確屬自願,且協議內容合法,則予以確認後發給離婚證。照你的情況是不可能單方領取到離婚證的 可以,但復是只能是上制 法院,申請法院判決...

一方不配合時離婚後房子歸一方怎麼過戶

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 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 如一方當事人不願交出原戶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說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或調解 分戶或遷轉手續,並在戶口登記簿上註明分戶日期和原因。戶口遷移時必須要有落戶的...

離婚後一方再婚後又離婚想和原配在復婚需要什麼手續

按結婚條件登記,雙方戶口本 身份證 同區持離婚證明 非同地區的另一方需要持無婚姻登記證明。離婚後,雙方都各自再婚後,再各自離婚後,原配再來復婚好嗎?如果相互還有感情,復婚也不是不可以。只是符合了一定要再好好過日子,別再鬧著分離就行。只要心裡還有對方可以考慮復婚。雙方可以復婚這是明確的,但也存在其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