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情人七年的感情,他先背叛了,我提出要分手費過份嗎

2021-03-04 08:53:57 字數 6047 閱讀 1275

1樓:匿名使用者

不過分但要雙方都同意才行,因為法律不支援。

2樓:糖果

不知道你相不相信,戀愛時間越長,越難走入婚姻,7年啊,一生中最寶貴年華,如果他經濟條件很好,他自己會主動提出補償的

3樓:箶言亂語

但最好不要這樣,不然他會認為你是**,而且作為乙個女生,不要因為錢而讓男人取笑,而且他還不一定會給,就算給了,除非他是富二代,否則你也拿不到多少點錢

4樓:匿名使用者

談錢傷感情,如果接了婚可以名正言順要贍養費,沒結婚始終是他不給,你也沒辦法

5樓:獨狼

可以肯定位的告訴你,他過份你就更過份嗎!

和乙個背叛我的已婚男人分手要分手費嗎?

6樓:酒釀丸子

我不知bai道該怎麼說du

是說你傻 被人騙了好zhi

還是說你別的什麼dao

你為什麼不能找乙個單專

身的屬呢?非要找乙個已婚的呢?

你應該知道 他既然在你這裡可以這麼說

那她就可以在別人**同樣這麼說

他既然可以背叛他老婆 那他總有一天也會背叛你這你當初就應該想到了,

就算你到了一定年紀,然後你先提出分手

那麼你一直以來所投入的感情和精力 能讓你這麼容易就分開來?

再說了 到時候 那他能不能也跟你要分手費呢?

而且 拿錢也只能讓心裡 平衡點

就能讓你心裡開心了 ? 讓你從此就不愛了 ?

7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只是求乙份抄真襲

誠的感情而以)

感情?bai浪情!!

du!!!!

丟我們女人的臉

你明zhi知人家有老婆dao

8樓:陶小曉

或許是因為我還沒進入社會,還沒有趟過社會的渾水,腦袋裡還存回在著某些清高的想法,答你別見笑。

我一直覺得女人向男人要分手費很沒有自尊,分就分,不必為了些錢再去糾結,簡單快速,要斷就斷的徹底。你也別心理不平衡了,當初你也是預設了你們的相處方式,只是沒想到他是那樣的人,到現在,你看清楚了,可以醒了,其實你也就浪費了時間,沒其他損失。儘管時間對女人來說非常重要,算了吧,別拖著了,早斷早了事。

9樓:匿名使用者

也許你說的是真的,我姑且相信你,但是,我不得不告訴你,你錯了專。而且錯的很!想一下屬,天下那麼多的好男人你不找?!

連自己老婆都不愛的人不是好傢伙!我說這些不是在責備你,想告訴你,好好珍惜自己,愛惜自己,盡快結束這一段不該有的關係,忘記它,誰也不要提起,重新生活,找乙個愛自己的男人比什麼都好,既然你不看重錢,那好男人一大堆啊!還有分手費的事盡量不要逼,那樣的人什麼都做得出,不過能多要就多要!

祝你幸福!

10樓:★婞鍢de約

現在社會男的都太壞

抄了,還襲來指責女的,其實你當初知道他有老婆就不應該和他在一起。有些男的很有錢他就會在外面瞎胡鬧的,但是一般的人他是不會拋棄自己的妻子的。

當時你也沒想清楚就和他在一起,就應該知道他總有一天會不要你的。也許你沒想到會那麼快吧!別人能找你,說明你還是有優勢的,所以還不如找個人好好過日子。

那兩萬塊錢看他能給多少吧!你都收下,然後永遠離開他。不要再和他聯絡了。

也許緣份沒到而己,只要你自己好好做人,肯定會找到乙份真感情的。

我很同情你,我和他雖然沒有多少錢,但擁有乙份真真實實的感情,過著平平淡淡的生活,但我覺得自己很幸福。也希望你能幸福!

11樓:匿名使用者

寧願相來信世上有鬼 也別相信男人這自張破嘴還有bai就是女人永遠是第乙個du**的

zhi男人是最dao好的 那麼第二個只是你填補虛榮和空虛的工具而已

物質和性慾是雙重的 但是你如果不想佔對方的便宜就不要今天要這東西,明天要哪東西.男人也是人他也有思想也有靈魂.男人也害怕,人沒得到錢也沒了

你作為女人都能想到的事男人同樣也會想到.

男人用了女人的錢叫**; 女人用了男人的錢那叫青春損失費看來你還沒有達到你的目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他主動給就要吧

不要讓他以為你是為了錢才跟他

13樓:阜城也有吧

玩玩而已,別想給他留下好印象,只能給他留下乙個可以吹牛的機會,讓他在人前炫耀,不好意思,我就是這麼幹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算你眼光不好呢,還是你思想太前衛了?呃。。反正我是覺得你的做法一開始就是錯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就是個賤人.哈哈.恭喜

16樓:雪蝶淚眸

.............相當無語,我想我就算說些什麼,你也不會明白的,所以還是

。。。。。。。。。。。。。。。。

17樓:宓娜康河

(我們只是求乙份真誠的感情而以)

感情?浪情!!!!!!

丟我們女人的臉

你明知內人家有

老婆。還跟胡來。容

你和情人在一起三年他無情拋棄了你你會要分手費嗎?

18樓:仙境飄逸如羽

當你打算開始一段婚外戀情, 要有以下心理準備:

一、失去名譽。不管社會演變成什麼樣子,「背叛」、「不忠」、「**」可都不是什麼好詞,指向的是人們心目中的「不是個好鳥」;

二、失去扶持。出軌想離婚我倒還能理解,出軌而不肯離婚的更令人極詫異。須知支撐起乙個家,需要雙方齊心協力。

你以一顆變了的心,能換來的又是什麼程度的「真心「?就算人還在,心已去;或者你竟愚蠢到以為自己能瞞天過海能瞞得了枕邊的人?

三、失去親情。若膝下有幼女稚子,先不說你的所作所為給他(她)們心裡帶來什麼樣的陰影打擊。往往愈是純真不染功利的小孩,愈有能分清是非善惡的心。

你確定你能對視他(她)們陰沉的臉,和譴責的眼睛?

19樓:雅言

不會,感情跟金錢無關!

20樓:青島大勛

說句實話 不要白不要 !

21樓:老務老

你又不是雞!又不是被包養的!

22樓:天使寶貝

在一起時候沒有給你錢嗎?

他之前就有個十年的情人,我們有兩年的感情,現在他要跟我分手,我能不能向他要分手費

2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情況要看看是你付出了很多,還是他付出的多。如果你付出了很多,覺得很難放下,那就問他要分手費來安慰自己。其實感情這種東西,有時候我覺得很難拿金錢去衡量,畢竟兩個人曾經有過美好的回憶。

當然,我的回答僅供參考。

24樓:雪兒飄夢

愛情不是金錢所衡量的,但是他這麼做確實很讓人憤怒,你讓他賠了錢,一是讓他看不起你,二是t他也對你沒愧疚心了,倒讓他解脫了。

2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注重錢,那麼讓他給你錢可以,但是你在他的心裡根本不會再有價值,因為你是可以用錢購買的。

你跟乙個男人談了好多年,你先提出分手,倆個人在一起也有感情了,他會給分手費嗎?給了是什麼意思,不給

26樓:與夢想者同行

你好搞笑 又不是什麼名人 給分手費幹嘛 而且還是你提的分手 人人談個戀愛分了還要給分手費 誰還願意談戀愛啊

27樓:匿名使用者

告訴你,分手費純粹就是鬧了玩!

28樓:匿名使用者

情人應該給,談戀愛不應該吧

29樓:任逍遙

你們有沒結婚!!那男的損失費誰給呀

30樓:→喜歡..雨

男歡女愛,沒有什麼分手費。自由戀愛,他不拿正常,你拿了別人會怎麼樣

31樓:小榮哥只是傳說

肯定不會給,沒為什麼

32樓:半夜夢見你天蠍

分手費?這是什麼費?

33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分手費怎麼算?

和情人要分手了,可以要分手費麼?

34樓:阿根

情人該分就分吧,要不然以後更難處理。

35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是好意思要的話也可以

36樓:繼承尼克號

跟我在一起吧~~~~

3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以「分手費」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財物,則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不會獲得法律支援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38樓:匿名使用者

做了多久的情人?? 當初怎麼走在一起的

情人分手要不要給分手費

39樓:東施也要賣豆腐

這要看你有沒有錢,如果你有,那就存一筆錢在卡里,密碼就用她熟悉的數字,悄悄給她,話也是要說得好聽點,比如,我也沒有什麼好給你的,這個留著,不要讓他(當然是這女的未來老公)知道了,哪天說不定可以用得上。

女人多半會感動的,錢不是玷汙了你們的感情,愛乙個人就是讓她生活得好,既然你不能再和她一起,讓她經濟上有份保障當然是上選。

要是你本身經濟不寬裕,那她應該也明白,就一句話吧,以後好好的,有什麼困難還是可以找我,我義不容辭。她以後有什麼困難不一定找你,但是話這麼說人聽著還是心裡舒坦點,覺得不白和你好了兩年不是麼

40樓:寶寶baby寶貝

給與不給,都是分手;情人關係,本也不是受推崇的。如果女方為你失去和付出很多東西的話,給分手費是你的良心所在。

41樓:餘音

為什麼要給分手費,感情本來也不應該建立在錢上的,給錢的話把女的看的太低了,分手是因為有原因的,雙方都同意了,不存在誰欠誰

42樓:幸福花朵兒

我是女的,我覺得沒必要吧。她都拋棄你了,要跟別人結婚了,怎麼你還想給他分手費啊,除非你覺得做了對不起她的事,但是即便如此,錢也不是萬能的。女孩沒向你要,估計也不在乎你的錢,我覺得沒必要給吧。

就算要給,也要給她需要的東西,不只是錢,也可以是物質或是幫她做其它事情。

43樓:匿名使用者

這位朋友不錯再給錢的事情,如果你執意要給,那是另外一回事情;如果給說明你喜歡他,留戀她,想給她留點好印象,希望他能一直記住你!其他沒有什麼!

44樓:怕水的北極狼

不用給了,本來也是各取所需。只要男方日後不要再打攪她的生活就是最好的「分手費」。

45樓:楚泠

法律規定沒說過分手要給分手費,中國傳統也沒有給分手費這一說,現在女人都變成什麼樣了,你還要助紂為虐成為全國男人的公敵嗎?

跟情人分手可以要分手費嗎

46樓:愛公尺

跟情人分數可以要分手費嗎?

這個不太好吧,在一起是雙方的意願,分手也應該和平,不要傷害彼此,畢竟曾經相愛過、

47樓:劉爽vs蝸牛

當然可以,如果你道德可以這麼做,而且你還可以要的多點,不給就去他家鬧

48樓:thx強哥

需要知道你是怎麼想的,有句談錢傷感情,現在分手了應該可以來談談錢吧,另外既然是情人,那還是感情非常好的,以後還會有聯絡,世界說大不大,說小不小,最重要你是怎麼想的

4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以「分手費」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財物,則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不會獲得法律支援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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