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後,村里有權利再重新分配確權後的耕地

2021-03-04 06:03:33 字數 4002 閱讀 4588

1樓:房屋拆遷那些事兒

土地確權後,一般不能分地,例外情形可以。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條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承包地。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嚴重損毀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對個別農戶之間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和縣級人民**農業等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承包合同中約定不得調整的按照其約定。

土地確權只是對以前的承包地和宅基地確認其合法使用權,確權後有可能放開宅基地的買賣和促進承包地的流轉,但不會影響之後的分地。新增人口能不能分地,與現在的土地確權沒有關係,只看你所在的村里是否留有機動地、是否有新增的開墾地、是否有合法收回的承包地,如果以有上土地,就可以對新增人口分地。

現在村里搞土地確權是什麼意思??農村土地耕地確權

2樓:了小兔

土地確權是指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簡稱確權,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規定確定某一範圍內的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係和他項權利的內容。

《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土地確權應該遵循的原則:

一、頒發統一的不動產權證書。

二、因地制宜開展房地一體的權籍調查。

三、規範編制不動產單元**。

四、公示權屬調查結果。

五、結合實際依法處理「一戶多宅」問題。

六、分階段依法處理宅基地超面積問題。

七、依法確定非本農民集體成員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權。

八、依法維護農村婦女和進城落戶農民的宅基地權益。

九、分階段依法確定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

十、規範沒有土地權屬**材料的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程式。

3樓:農村土地流轉

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是對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土地使用權等土地權利的確權登記發證。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包括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要覆蓋到全部農村範圍內的集體土地,包括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建設用地、農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遺漏。

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依據的檔案資料報括:人民**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處理決定;縣級以上人民**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調解書;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當事人之間依法達成的協議;履行指界程式形成的地籍調查表、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等地籍調查成果;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檔案等。

4樓:安巨集偉安瑩

一、農村土地確權的定義:

1、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簡稱確權。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規定確定某一範圍內的土地(或稱一宗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係和他項權利的內容。

2、每宗地的土地權屬要經過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核屬審核、登記註冊、頒發土地證書等土地登記程式,才能得到最後的確認和確定。

3、2023年1月31日下發的**一號檔案提出,全面開展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二、農村土地確權的必要性:

1、由於一輪、二輪土地承包均是責任承包制,客觀上淡化了對空間資訊的管理需求。加之法律的缺位,農村資產權屬關係並沒有得到根本的明確,在此基礎上進行的流轉、徵地佔用等行為,使**掌握的權屬資料與實際情況存在較大誤差。種種原因造成了目前我國農村承包地地籍管理混亂的現狀:

(1)沒有乙個清晰的登記農村土地的賬目,和乙個有效的、圖賬對應的農村地籍資訊管理系統,**無法清楚的掌握農用地的空間資訊;

(2)村民之間,集體與個人之間不少遺留問題關係錯綜複雜,造成權屬資訊不明確;

(3)農村居民對其土地的產權沒有證書依據。

2、為夯實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地基,需要理順農村現有產權關係。只有在理清國家與集體經濟組織、集體經濟組織與村民之間的財產權利界限的基礎上,才能構建起完整的農村資產財產權益體系,盤活農村生產要素,解放農村生產力。因此,對農村土地與房產的大規模確權登記,是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務。

土地確權以後是否還能修改?

5樓:千瀲疏影

可以,土地確權後可以修改,可以向當地鄉(鎮)人民**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申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申請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變更的書面請求;

(二)已變更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證明材料;

(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原件。

鄉(鎮)人民**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受理變更申請後,應及時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規定的,報請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簿上記載。

拓展資料:

每宗地的土地權需要經過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核屬審核、登記造冊、頒發土地證書等土地登記程式,才能得到最後的確認和確定。

確權的狹義含義是指在土地登記過程中的權屬審核階段對土地權屬的**、權屬性質的確認。根據中國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的有關規定和當前土地管理實踐的要求,確權也是各級人民**的重要職責之一。

包括制定和完善確定土地權屬方面的法規和政策,處理土地權屬爭議和辦理土地權屬的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等。

土地權屬確定的原則有依法原則、充分考慮歷史背景的原則、土地所有權的單向流動原則。

6樓:這暱稱沒人用也

可以更改。農村

土地確權後,如果土地面積發生變化,或者土地承包方的戶主、代表人發生改變,是可以到登記機構申請進行變更登記的。只要咱農民的家庭成員無異議就可以。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申請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變更的書面請求。

(二)已變更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證明材料。

(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原件。

資料拓展:

一、土地確權的基本方法:

1、集體所有土地一般為內部使用。

2、重複徵用或劃撥,以後者為準。

3、界線與面積不吻合的,以界線為準。在土地確權時,要處理好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與行政管轄權的關係、與特殊區域內部門管理權的關係、土地權屬與規劃區的關係。土地權屬確認的基本方法是調查、申報登記、核發證書,因此,確權主要是通過權屬調查和申請土地登記、核發證書實現的。

二、確權意義:

首先是有利於強化物權保障。土地是農業最基本的生產資料,也是農民的「命根子」,一經確權,農民就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權利人,有利於依法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

「有利於強化承包農戶的市場主體地位和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地位,為鞏固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經過確權頒證之後,土地既是資源,又是資產,農民就等於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權,無論誰想再動農村的承包地,都必須經過本戶同意。如果農民外出打工,還可依法把承包地進行流轉,交給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來經營,換取實物或租金。

這樣一來,農民的財產性收入就會增加。」北京市律師協會房地產專業委員會委員楊在明認為。

再次,農民可用自己的權證進行抵押貸款。當前,因部分農民無法提供擔保、沒有足夠的抵押物,貸款難問題較突出。而確權登記頒證以後,隨著相關政策的陸續出台,農民就可用自己的權證進行抵押貸款。

最後,有利於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歸屬,為解決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的各項合法權益提供強有力的原始依據。如果耕地面積四至不清、面積不明承包地流轉就潛藏較大風險,不僅農戶不能放心流轉土地,土地規模經營主體也難以安心經營,必然制約現代農業發展。

7樓:農村土地流轉

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第11條明確表示:「農村土地承包當事人認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和登記簿記載錯誤的,有權申請更正。」

8樓:御足緣沐足

比較難,我都投訴半年了,我們家地少了還沒有改,鎮府不作為

9樓:樂觀的胡素偉

我公公婆婆的地都寫在我弟弟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下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已經發了,是否能改過來嗎?

10樓:廣府方言

可以。有糾紛的話可以重新洗牌確定集體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11樓:匿名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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