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出軌淨身出戶有法律效力嗎

2021-03-04 05:30:46 字數 4591 閱讀 1068

1樓:沒落的王族

對於不忠方淨身出戶的約定,無論離婚與否,出軌方放棄共同財產的忠誠協議有效。該類協議可以認為雙方簽訂的附條件合同,或者是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對將來離婚時財產分配的安排。在約定條件具備時,即發生相應的法律效果。

一方不忠,雙方就必須離婚或者喪失子女撫養權的約定無效。婚姻關係的解除以離婚登記以及法院生效文書達成;而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監護權等,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當事人不得通過約定對此限制。

2樓:人生箴韻

婚姻就是關鍵在於你的媒妁!是否該有法:

3樓:歸珺東門銘

法無禁止即可為。協議的內容約定出軌淨身出戶,法律沒有明文禁止,即具有法律效力。

婚前寫的出軌一方淨身出戶的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果

4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財產約定有效力。《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結婚以前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屬,例如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婚前寫的出軌一方淨身出戶的協議其實屬於忠誠協議,是指在婚姻關係開始或存續期間,夫妻以對配偶恪守忠實為基礎,協商簽訂的財產關係及人身關係協議。常見的忠誠協議一般表現為一方違背忠實義務,則引發一定的人身關係或財產關係變動。

在司法實踐活動中,針對不同條款,法官會區別對待。

對於不忠方淨身出戶的約定,法官指出,無論離婚與否,出軌方放棄共同財產的忠誠協議有效。該類協議可以認為雙方簽訂的附條件合同,或者是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對將來離婚時財產分配的安排。在約定條件具備時,即發生相應的法律效果。

一方不忠,雙方就必須離婚或者喪失子女撫養權的約定無效。法官解釋,婚姻關係的解除以離婚登記以及法院生效文書達成;而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監護權等,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當事人不得通過約定對此限制。

5樓:牙小孬

最好去進行公證 有的協議違背法律 是無效的

你好請問婚前協議出軌方淨身出戶,雙方同意並簽字有法律效應嘛?需要怎樣公證,去**公證

6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如果對感情沒信心,即使簽訂了協議也未必能保證什麼。簽訂婚前協議的現象,源於一些年輕人對於結婚的目的不明確,不知道自己為什麼結婚。還有一些婚姻的基礎很薄弱,大家的心態很浮躁,內心不敢保證一輩子相愛,既對對方沒信心,也對自己沒信心。

還有一點,可能也因為現在社會上的**實在太多,人們越來越缺乏安全感。

小編認為「過錯方淨身出戶」的婚前協議在法律上是具備法律效力的。因為法律並沒有明文禁止類似協議,它和現行法律也沒有衝突,一般會採取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承認協議有效。保護婦女權益、主張夫妻忠誠,是我國法律的基本原則和重要內容。

婚姻一方特別是男性的婚外情,必然對另一方特別是女性造成精神傷害,既不道德,也違反了法律。夫妻雙方為了保證感情的忠誠和家庭的完整,簽訂了《夫妻忠誠協議》,而且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這並沒有過錯。《婚姻法》總則明確規定: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特別強調「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於:太原律師

7樓:愛喝粥

對於財產約定有效力。《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結婚以前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屬,例如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婚前寫的出軌一方淨身出戶的協議其實屬於忠誠協議,是指在婚姻關係開始或存續期間,夫妻以對配偶恪守忠實為基礎,協商簽訂的財產關係及人身關係協議。常見的忠誠協議一般表現為一方違背忠實義務,則引發一定的人身關係或財產關係變動。

在司法實踐活動中,針對不同條款,法官會區別對待。

對於不忠方淨身出戶的約定,法官指出,無論離婚與否,出軌方放棄共同財產的忠誠協議有效。該類協議可以認為雙方簽訂的附條件合同,或者是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對將來離婚時財產分配的安排。在約定條件具備時,即發生相應的法律效果。

一方不忠,雙方就必須離婚或者喪失子女撫養權的約定無效。法官解釋,婚姻關係的解除以離婚登記以及法院生效文書達成;而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監護權等,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當事人不得通過約定對此限制。

婚姻法變了,出軌過錯一方在法律上還會淨身出戶嗎

8樓:雙魚中哥甲天下

如果夫妻雙方有自願的協議,一方出軌,就要淨身出戶,這個協議是有效的。協議是夫妻雙方自願,雙方協商之後都要簽名。 法律上對於有過錯一方在財產分割時是少分財產。

淨身出戶的極少,因為至少要保障乙個基本生活的標準。

在我國《婚姻法》第47條明確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所謂的不分就是我們俗稱的淨身出戶。

《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釋中有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這裡只是明確這種「不動產」屬於受贈一方的個人財產,對於其他的工資、經營所得、投資所得財產等其他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還是必須平分。所以,另一方還是有所得的,並非淨身出戶。同時,如果一方出軌,按照婚姻法上的「無過錯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有證據證明的,也可以要求出軌一方賠償。

9樓:宇宙一星滄海

不會淨身出戶,畢竟夫妻共同財產是通過雙方打拼得來的。但是如果確實有出軌的證據,有過錯方需給無過錯一方的精神撫慰,即賠償。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擴充套件資料:

女子婚內出軌生下女兒後離婚 法院:賠償前夫2萬元精神損失費

燕子(化名)婚內出軌並生子,和前夫張全(化名)離婚後,還讓前夫支付撫養費。支付了20個月撫養費後,張全才意識到不對勁,向法院提起訴訟。

近日,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宣判,因婚內出軌並生子,燕子應賠償張全精神損失費,並返還張全給付的撫養費。

2023年8月23日,張全與燕子登記結婚,2023年7月17日燕子生下女兒妮妮。2023年4月30日,因感情不和,兩人協議離婚,約定妮妮由燕子撫養,張全每月支付撫養費500元。

離婚後,張全分20個月,共計給付女兒撫養費10000元,並為妮妮購買了商業保險和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等。雖然和前妻的感情破裂,但張全覺得,自己應該盡乙個父親的義務。

但這一切,卻在2023年2月16日被一紙《親子鑑定》打破。重慶市某鑑定中心對張全和妮妮作出如下鑑定意見:依據現有資料和dna分析結果,排除張全為妮妮的生物學父親。

這樣的結果讓張全很受打擊。他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燕子賠償精神損失費,並返還已經給付的撫養費。

一審法院經審理後認為,燕子在婚後違反夫妻應相互忠實的原則,所生女兒非張全親生,給張全帶來了較大精神傷害,支援張全要求燕子支付精神撫慰金的訴訟請求。不過,在具體的賠償金額上,張全主張金額過高,法院酌情認定20000元,並判決燕子返還張全給付的撫養費等。

燕子不服,向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燕子稱,兩人婚前,張全就已知道小孩不是他親生的,自己當了被告也挺冤。

二審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兩人從登記結婚到生育女兒妮妮,時間長達328天,遠高於醫學上計算的280天孕期。此外,燕子也無提交充分證據證明張全是「知情」的。

給張全造成了較大的精神損害,致使張全的人格利益受到侵害,燕子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故原判判決燕子賠償張全精神撫慰金20000元並無不當。

10樓:牙小孬

如果想簽婚前協議 最好去公證一下 否則有的協議也是無效的 .....至於出軌 只是道德問題 不是法律問題 夫妻一方因為出軌離婚 那麼在法律上 並不影響財產分割 夫妻財產還是要均分的 婚前財產不參與分割

11樓:匿名使用者

淨身出戶,不是乙個法律上的詞。不分具體情況,可能會給人造成誤解,給人感覺是「什麼都沒得離開」。但實際不是這樣。

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釋中有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這裡只是明確這種「不動產」屬於受贈一方的個人財產,對於其他的工資、經營所得、投資所得財產等其他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還是必須平分。所以,另一方還是有所得的,並非淨身出戶。

同時,如果一方出軌,按照婚姻法上的「無過錯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有證據證明的,也可以要求出軌一方賠償。

最後,依據夫妻約定財產制,雙方可以約定一方出軌,房子歸另一方擁有。

12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肯定不會淨身出戶,最多就是給予另一方補償,房產還是歸房產證上的戶主,關於簽訂合同的事情,最好到公證處公證,這樣的法律效力最權威

13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淨身出戶,誰告訴你的?有過錯的一方承擔的責任多點而已,法律不可能有淨身出戶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想多了,法律不是這樣來解釋的.且約定也不能違背法律的基本精神.請留意本團的相關回答.

婚前協議有法律效力嗎,婚前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婚前協議是否具備法律效力是簽訂婚前協議的當事人最關心的事情,很多人認為,婚前財產協議需要公證,如果不公證協議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其實這個觀點是錯誤的。我國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沒有規定對婚前財產協議必須做公證。那麼,婚前協議是否有效,婚前協議不公證是否有效?根據我國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

婚前及婚後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只要內容不違背法律的情況下都有效。只要簽字畫押都有效果 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滿足法律規定的合同生效要件一般就是有效的。合同法 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合同成立並非等於合同生效,因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 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締約...

購房協議有法律效力嗎,購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購房協議是有效的,但還沒有發生法律效力。根據 合同法 第三十二條 第四十四條的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 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同時 物權法 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 變更 轉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