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答開皇律的立法成就,開皇律的內容及其歷史地位

2021-03-04 04:53:33 字數 3496 閱讀 3643

1樓:匿名使用者

《開皇律》共有十二篇、五百條。在中國古代史上,《開皇律》承前啟後,上承漢律,下開唐律,具有重大成就和歷史貢獻,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篇章體例更加簡要,其十二篇體例顯示了中國古代立法技術的進步和成熟。這種十二篇的體例,後來被唐律所沿用。

(二)刑罰簡明寬平,確立封建制五刑。這種刑罰體系與殘酷的奴隸制五刑相比是一種歷史性的進步,順應了中國古代刑罰從野蠻走向文明的發展趨勢。封建制五刑自此時確立後直至明清,一直為後世歷代封建王朝所繼承,成為其法典中的一項基本制度。

(三)創設"十惡"制度。自從《開皇律》創設"十惡"制度以後,歷代封建王朝均予以承襲,將其作為封建法典中的一項重要的核心內容,是有效維護封建統治的有力**。"十惡"制度從隋初確立到清末修訂《大清新刑律》時正式廢除,在中國歷史上存在了1300餘年之久,對中國封建社會的長期延續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四)繼承並發展了維護貴族官僚特權的法律制度。《開皇律》的"議、減、贖、當"制度,是融匯了魏、晉的"八議"、南北朝的"官當""聽贖"制度,再加上自己所創設的"例減"之制而成的。這些規定賦予貴族、**更廣泛的法律特權,使之得以系統而穩定的司法保障;同時也使貴族、**享有的法律特權固定化、法律化。

綜上可知,隋初制定的《開皇律》代表了隋朝立法的最高成就,它承襲了前朝法制長期發展的經驗,經過刪繁就簡,補充完善,使封建法典的編纂進一步系統、規範,為我國封建法律的定型化作出了極為寶貴的貢獻。《開皇律》中所規定的各項基本制度均被唐律直接繼承,成為唐律的直接藍本。後來又為宋、明、清各朝所沿用,因此,隋朝的《開皇律》在中國法律制度發展史上具有重要的歷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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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匿名使用者

《開皇律》在篇章體例上繼承了《北齊律》 「 法令明審、科條簡要 」 的特色。它確定了十二篇法典體例(:名例、衛禁、職制、戶婚、廄庫、擅興、盜賊、鬥訟、詐偽、雜律、捕亡、斷獄。

刪除了死罪八十一條,流罪一百五十八條,徒、杖等罪一千餘條,)篇章體例更加簡要。

在內容上,刑罰簡明寬平,確立封建制五刑;創設"十惡"制度;通過"議、減、贖、當"制度,擴大對封建貴族官僚的法定特權。

《開皇律》無論在篇章體例和基本內容上, 較以前的封建法典均有顯著改進,是對秦漢律以來的法律的總結,也為唐律奠定了基礎。

<開皇律>的內容及其歷史地位

3樓:匿名使用者

《開皇律》是隋文帝命大臣總結魏晉南北朝的立法經驗,修改制訂的一部封建制法律。《開皇律》律文500條,素有「刑綱簡要,疏而不失」的美譽,是《唐律》的制定基礎,具有很高的立法成就,實是法制史上的一大進步,亦對後世產生了深刻影響。《讀通鑑論》這樣讚評道:

「古肉刑之不復用,漢文之仁也。然漢之刑,多為之制,故五胡以來,獸之食人也得恣其忿慘。至於拓跋、宇文、高氏之世,定死刑以五:

曰磬、絞、斬、梟、磔,又有門房之誅焉,皆漢法之不定啟之也。政為隋定律,制死刑以二:曰絞、曰斬,改鞭為杖,改杖為笞,非謀反大逆無族刑,垂至於今,所承用者,皆政之制也。

」隋初制定的《開皇律》代表了隋朝立法的最高成就,它承襲了前朝法制長期發展的經驗,經過刪繁就簡,補充完善,使封建法典的編纂進一步系統、規範,為我國封建法律的定型化作出了極為寶貴的貢獻。 [1] 《開皇律》上承漢律的源流,下開唐律的先河,其中所規定的各項基本制度均被唐律直接繼承,成為唐律的直接藍本,後來又為宋、明、清各朝所沿用,因此,隋朝的《開皇律》在中國法律制度發展史上具有重要的歷史地位。但制定《開皇律》的根本目的是為了維護封建統治的需要和地主階級的利益,所以貴族官僚在法律上享有特權。

4樓:匿名使用者

《開皇律》繼承了魏晉以來各代優秀的法律文化成果,並在此基礎上做了重大改革,使封建法典在體例和內容上得到進一步完善,其成就和貢獻主要表現在一下幾方面。 第一,篇章體例更加簡要。《開皇律》繼承了《北齊律》「法令明審,科條簡要」的立法傳統,體例上仍為十二篇,第一篇仍為「名例」,其他十一篇篇名稍有變化,如「禁衛」改「衛禁」,「婚戶」改「戶婚」,強調了對皇帝人身安全的保護和對田製賦役制度的重視,使法典篇目的安排更加科學,用語更加嚴謹。

又把「捕斷」分為「捕亡」「斷獄」兩篇,並將其移至最後,形成整部法典總則在前,分則在後,實體在前,程式在後的體例格局。 第二,刑罰簡明寬平,確立封建制五刑。其「簡明」表現在:

其一,減少了條數,全律定留500條,比《北齊律》少了近一半。其二,死刑種類只留斬、絞兩種,改變了至北齊後期死刑仍存轘、梟首、斬、絞四種的狀況。其「寬平」表現在:

其一,進一步廢除了前代的酷刑,改以笞、杖、徒、流、死為基本的刑罰手段。其二,在繼承北朝刑罰體制的基礎上,對流刑的距離、徒刑的年限及附加刑的數額均做了減輕的規定。 第三,創設了「十惡」制度。

《開皇律》在繼承北齊「重罪十條」的基礎上,首次將其定名為「十惡」制度,置於篇首,作為封建法律的重點打擊物件。「十惡」包括:謀反、謀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內亂。

犯此「十惡」重罪者,不僅對本人嚴厲制裁,而且株連家屬、沒收財產。即使是貴族官僚也不能享受「八議」和贖刑的優待。 第四,繼承並發展了維護貴族官僚特權的法律制度。

如肯定了《魏律》中的「八議」制度,繼續規定,凡這八種人犯罪,均可通過特別的程式,享受減免刑罰的特權。在此基礎上,首次明確規定,凡「八議」之人及七品以上官,犯非「十惡」之罪,可以例減一等;九品以上官可以用銅贖罪,並詳細規定了各等刑罰贖銅的數額;繼續規定,官吏不論犯公罪還是私罪應判流刑的,均可用官品抵擋相應的刑罰,而且條文更加明確具體。 隋初制定的《開皇律》代表了隋朝立法的最高成就,它承襲了前朝法制長期發展的豐富經驗,經過刪繁就簡,補充完善,使封建法典的編纂進一步系統、規範,為我國封建法律的定型化作出了極為寶貴的貢獻。

由於《開皇律》所規定的各項基本制度均被唐律直接繼承,後來又為宋、明、清各朝所沿用,因此,隋《開皇律》在中國法律制度發展史上具有極其重要的歷史地位。

5樓:匿名使用者

七尺!堂堂七尺男兒!就是如此而來的

試述開皇律的主要內容及其歷史地位

6樓:伊波峻呼吉

《開皇律》是隋文帝命大臣總結魏晉南北朝的立法經驗,修改制訂的一部封建制法律。《開皇律》律文500條,素有「刑綱簡要,疏而不失」的美譽,是《唐律》的制定基礎,具有很高的立法成就,實是法制史上的一大進步,亦對後世產生了深刻影響。《讀通鑑論》這樣讚評道:

「古肉刑之不復用,漢文之仁也。然漢之刑,多為之制,故五胡以來,獸之食人也得恣其忿慘。至於拓跋、宇文、高氏之世,定死刑以五:

曰磬、絞、斬、梟、磔,又有門房之誅焉,皆漢法之不定啟之也。政為隋定律,制死刑以二:曰絞、曰斬,改鞭為杖,改杖為笞,非謀反大逆無族刑,垂至於今,所承用者,皆政之制也。

」隋初制定的《開皇律》代表了隋朝立法的最高成就,它承襲了前朝法制長期發展的經驗,經過刪繁就簡,補充完善,使封建法典的編纂進一步系統、規範,為我國封建法律的定型化作出了極為寶貴的貢獻。

[1]《開皇律》上承漢律的源流,下開唐律的先河,其中所規定的各項基本制度均被唐律直接繼承,成為唐律的直接藍本,後來又為宋、明、清各朝所沿用,因此,隋朝的《開皇律》在中國法律制度發展史上具有重要的歷史地位。但制定《開皇律》的根本目的是為了維護封建統治的需要和地主階級的利益,所以貴族官僚在法律上享有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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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皇律》其篇目和內容有哪些,試述開皇律的主要內容及其歷史地位

開皇律 制罪名和量刑的通例 衛禁律 是關於保護皇帝和 方面內容 戶婚律 是關於戶籍?賦稅?家庭和婚姻的法律 廄庫律 是養護公?私牲畜的規定 擅興律 是保護皇帝對軍隊的絕對控制權的法律 賊盜律 是指包括十惡在內的犯罪以及殺人罪的法律 鬥訟律 包含了鬥毆和訴訟的律條 詐偽律 是針對欺詐和偽造的律條 雜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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