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分手後,定情信物該留還是該還呢?如題謝謝了

2021-03-04 04:16:58 字數 4398 閱讀 7135

1樓:手機使用者

該還!既然已分手定情信物還給他吧,讓他去找他的另一半吧!

2樓:尋彥實綺梅

留著吧算是一段美好的回憶的見證

3樓:但安閩琴音

還給他(她),別留下太多無謂的傷痛…

4樓:漆越矯天慧

留下來吧,當自己想起這段感情的時候可以拿出來看看的啊!

5樓:守才棟靈凡

你可以詢問對方的意見,

如果對方沒有意見的話,你可以收著以示紀念啊.

畢竟曾經愛過嘛.

6樓:考耘帛貝

看你自己怎麼想的!!!

情侶分手後,要不要把對方送的東西扔掉或者還回去?

7樓:淘氣的大象寶寶

我認為不要把東西扔掉,也不要還回去了。我認為情侶分手以後雖然兩個人分開了,但是你們還是有一段戀情的記錄,男方送女方的禮物都可以留下來收藏起來,作為紀念。在很長一段時間過去以後,當你慢慢的把心裡的怨,心裡的不滿放下以後,再拿起這些東西時,你就會感到意味深長。

因為當我們剛分開的時候,心情就會非常的複雜和敏感,所以我們看到這些東西的時候就會非常的生氣,可能當時我們就想一氣之下把所有的東西都扔掉。而且把那些東西扔掉也會比較浪費,像有很多東西還是非常有利用價值的,扔掉就會造成不必要的資源浪費。

當然了,我認為也沒有必要還回去,因為一般都是女性用品,還回去對他來說也沒有什麼價值。或者有許多女生可能想要把東西還回去給男生當做一些警醒的東西,其實我認為也沒有什麼必要,因為你們也分手了,這些東西對他來說已經造不成任何的威脅了。還不如自己留著好好用一用。

當然,我認為情侶之間應該和平分手,不要因為一些小事情吵吵鬧鬧,最終不歡而散,最終給對方帶來了不少的傷害。最終兩個人都變成了形同陌路的人。

情侶之間有什麼事情要心平氣和的去溝通了解,不要兩個人冷戰,然後不說話,最終,因為一點小事就導致分手,到最後我們可能都會後悔,但又沒有臉面去給對方和好。所以我們都要好好的相處。

8樓:碩陽人福

一般來說我會把它放起來,給那些需要的人。

9樓:匿名使用者

我個人認為還是有必要把他送給的東西還回去。

10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還是還回去吧,不要隨意的扔掉。

11樓:愛好是個悲催

我覺得沒有必要,真正的放下從來都不是口頭上的。

12樓:十三格格殿下好

貴重的東西一定要還回去,小物品可以丟掉或者賣掉。

13樓:美丫檸檬布丁

如果非常貴重的東西,我建議還是要送回去的。

怎麼樣正確對待分手後退回的定情信物?

14樓:閒來空空

我認為應該把分手後退回的定情信物還給對方。墜入愛河,墜入甜蜜的愛情河,沉醉其中。一旦對方同意任何事情,各種各樣的購買都會購買。

有人計算過他們在一段關係中花了多少錢嗎。

事實上,有些女孩會向男孩索要昂貴的禮物,男孩會毫不猶豫地買下來以示愛意。然而,並不是每段關係都有完美的結局,兩者會一直相處到最後。當我們分手時,我們向對方索要所有我們送還的禮物。

當珊珊和男朋友分手時,他的男朋友去了她的宿舍,拿走了他在戀愛中送給她的所有電腦、裝飾品、包等等。

這還不夠,她的男朋友指著她脖子上的項鍊說,我也買了這個。她說不出話來,把它摘下來還給他。一段關係的結束真的沒有任何感情。

我見過許多人在分手後把他們的誓言還給彼此。既然我不再愛你了,紀念品就沒有任何意義了,會還給原來的主人。 有乙個男孩想和乙個女孩復合。

他給女孩買了玫瑰和巧克力。女孩高興地接受了他們,但是沒有人跟隨。女孩不想重歸於好,但男孩認為她想。

所以男孩要求女孩歸還禮物。 正如我以前說過的,如果你不喜歡乙個人,不要輕易接受別人的禮物。從某種意義上說,接受別人的禮物意味著你默許了另乙個人。

我記得去年平安夜從體育場回來的路上,我和我的朋友遇到了乙個長相溫和的男孩。這個男孩非常坦率。他遞給我的朋友乙個蘋果,說他想認識我的朋友。

他能和他一起出去嗎?我的朋友微笑著拒絕了他。這時,男孩想從他的朋友那裡拿回蘋果。

沒有希望了。如果這個蘋果被送出去,它將毫無價值。那麼,人們在交流過程中平衡他們的利益了嗎。

所以分手後的定情信物應該還給對方,以上僅此個人觀點。

15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如果退回定情物,說明兩個人以前的過去沒有值得留戀的地方。也是為了分手分得乾淨互不瓜葛的原因。但我覺得兩個人以前曾經愛過。

定情物也是兩個人以前愛的證明。如果合理分手也可以留下做紀念。但退回是一種堅定的表現。

分手分得徹底。不想留下傷心的懷念。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既然分手了,就給她吧,畢竟你們在一起過,如果對方是好女孩,第一次都給了你,那就別要了!還有,如果是自己的錯誤,造成的分手,那也別要了,如果對方出軌了,對不起你,那就退回了就拿上吧!

17樓:六眼神仙

怎麼樣正確對待分手後退回的定情物,這個問題很簡單呀!好用的嗎?繼續留著。不喜歡的就扔掉。也不必要那麼糾結。糾結會傷身體的,凡事看開點。一切順其自然吧。

1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不喜歡乙個人,不要輕易接受別人的禮物。從某種意義上說,接受別人的禮物意味著你默許了另乙個人。 我記得去年平安夜從體育場回來的路上,我和我的朋友遇到了乙個長相溫和的男孩。

這個男孩非常坦率。他遞給我的朋友乙個蘋果,說他想認識我的朋友

19樓:寶貝媽媽愛你

定情信物就應該扔掉消失。

20樓:西川段爬

應該是很好的兄弟關係吧!

21樓:長澤痛偏

定情信物可以保留做紀念

22樓:匿名使用者

我個人認為那就是好聚好散唄。

23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就是把這種東**起來吧

情侶分手後是否應該把東西還給對方

24樓:0217蘭

我覺得應該可以不用還給他的,你如果還,他肯定也扔掉,倒不如留在身邊,就把它們看成很平常的東西(我知道,留在身邊,很自然而然的就會想到那個人,但是不覺得這樣也算是件很美好的事情嘛,至少曾經愛過,有過美好的記憶,雖然彼此當時是因為某某件很令人傷心的事而分手,但等過好長時間,心裡的恨還是會平息的,還是會不自覺的想起他)就把記憶留下吧,你和那個人現在彼此之間又沒愛情存在了,你怕什麼啊、

25樓:時光若流沙

不需要。自己處理。分了之後,在給他,會給他造成困擾。已經分了,就不要在去打擾對方了。

26樓:鴻舒

應該的,人都留不住了,還要東西幹嘛。交接的清楚點,給彼此乙個交代,給對方留下乙個美麗的背影,讓他悔不當初,哈哈。

27樓:匿名使用者

能佔便宜就佔,看著傷心就還,銷毀。留著做紀念,老了也能有點回憶。

28樓:97evil落吻

留下最有意義的一件 送還你們一起買的一件 其它埋在花盆下 種上你們最愛的花 一邊留戀曾經的美好 一邊讓他也會想起你

29樓:就是不懂咋辦

如果不怕睹物思人的話就不用還了,還有不怕以後的那個人吃醋的話。

30樓:匿名使用者

隨便你的,我直接仍掉。

初戀送我的定情信物,現在分手了要歸還給她嗎

31樓:三年不鳴

這個,倒沒有什麼明文規定。一般人,人走茶涼,各散東西,一笑而過。

為什麼有的情侶分手後還要留下以前對方送給自己的禮物做紀念?

32樓:匿名使用者

不愛就沒必要在一起。

一開始的遷就就是後面無休止吵架的開始。

你對他的感覺可以說是你的心情 你心情好了你就覺得他好愛情不是感動

最重要的是感覺

你要明白你找的最好是乙個只一次婚的人

顯然這個不是

不要為下一代造成更多遷就父母的痛苦了

我父母的遷就我已經夠了

33樓:匿名使用者

看是怎麼個分手法?如果是很傷感的,走了也許有的不會。把那個東西留著做紀念,可是如果太愛了,他會把那東西保護的好好的,因為他還很在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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