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倉儲合同保管方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2025-07-14 05:15:17 字數 3272 閱讀 4314

1樓:轉轉悠悠的自己

倉儲保管合同的主要條款有:

一)倉儲物的名稱、質量、數量等基本情況;

二)倉儲物的包裝等;

三)倉儲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等;

四)倉儲物的保管擾亮畢條件相關要求;

五)倉儲物的進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緩芹和國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條。

倉儲合同是保管人儲存存貨人交付的倉儲物,存貨人支付倉儲費的合同。

第九百零七條。

保管人應當按照約定對入庫倉儲物進行驗收。保管人驗收時發現入庫倉儲物與約定不符合的,應當及時通知鍵塵存貨人。保管人驗收後,發生倉儲物的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保管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百一十五條。

儲存期限屆滿,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應當憑倉單、入庫單等提取倉儲物。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逾期提取的,應當加收倉儲費;提前提取的,不減收倉儲費。

2樓:陳家靜

倉儲合同保管方權利與義務主要有:1、保證貨物完好無損;2、保管方不得使用保管的貨物;3、配合存貨方做好貨物的入庫和交接工作;4、由保管方負責對貨物搬運、看護、寬殲伏技術檢驗時,保管方應及時委派有關人員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零七條保管人應當按照約定對入庫倉儲物進行慎攜驗收。保管人驗收時發現入庫倉儲物與約定不符合的,應當及時通知存貨人。保管人驗收後,發生倉儲物的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保管人應當改州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零八條存貨人交付倉儲物的,保管人應當出具倉單、入庫單等憑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二條保管人發現入庫倉儲物有變質或者其他損壞的,應當及時通知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三條保管人發現入庫倉儲物有變質或者其他損壞,危及其他倉儲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應當催告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作出必要的處置。

因情況緊急,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處置;但是,事後應當將該情況及時通知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

倉儲合同存貨方的義務與保管方的權利是什麼?

3樓:匡嘉鑫

法律分析:倉儲合同存貨方的義務與保管方的權利:存貨方對入庫場的貨物數量、質量、規頃閉格、包裝應與合同規定內容相符,並配合保管方做好貨物入庫場的交接工作;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提取委託保管的貨物;按合同規定的條件支付倉儲保管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御清國民法典》第九百零九條 保管人應當在倉單上簽名或者蓋章。倉單包括下列事項:

一)存貨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雀拆裂所;

二)倉儲物的品種、數量、質量、包裝及其件數和標記;

三)倉儲物的損耗標準;

四)儲存場所;

五)儲存期限;

六)倉儲費;

七)倉儲物已經辦理保險的,其保險金額、期間以及保險人的名稱;

八)填發人、填發地和填發日期。

倉儲合同保管方的義務與存貨方的權利有哪些?

4樓:張榮

倉儲合同中保管方的義務:按照約定對入庫倉儲物進行驗收;出具倉單、入庫單等憑證;以及妥善保管倉儲物等。存貨方的權利:

收取倉單、入庫單等憑證;檢查倉儲物或者提取樣品;以及按約定的時間提起倉儲物等。

倉儲合同存貨方的義務是什麼。

作為倉儲合同的存貨方應當對以下基本義務積極履行1.存貨方對入庫場的貨物數量、質量、規格、包裝應與合同規定內容相符,並配合保管方做好貨物入庫場的交接工作。2.

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提取委託保管的貨物。3.按合同規定的條件支付倉儲保管費。

4.存貨方應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5.

對危險品貨物,虛顫巖必須提供有關此類貨物的性質,注意事項,預防措施,採取的方法等。6.由於存貨方原因造成退倉、不能差御入庫場,存貨方應按合同規定賠償保管方。

7.由於存貨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發貨,由存貨方賠償逾期損失。

保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保管人的權利有,收取保管費的權利;而保管人的義務有,按照交易習慣出具保管憑證的義務;妥善保管保管物的義務;以及保管期限屆滿後,返還原物及其孳息的義務。

倉儲合同中保管人的義務有什麼。

倉儲合同中保管人的義務:按照交易習慣出具保管憑證的義務;妥善保管保管物的義務;保管期限屆滿或者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時,返還原物及其孳息的義務等。

倉儲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有哪些。

倉儲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有,保管人需履行儲存存貨人交付的倉儲物、及時驗收等義務;但具有獲取倉儲費等權利;而存貨人需要履行及時交付倉儲物、支付倉儲費等義務,但具有要求保管人妥善保管倉儲物以及要求賠償等權利。

倉儲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怎樣的。

倉儲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保管人需要履行儲存存貨人交付的倉儲物、及時驗收等義務,但具有洞宴收取倉儲費等權利;而存貨人需要履行說明倉儲物的性質、支付倉儲費等義務,但具有要求保管人妥善保管其倉儲物等權利。

倉儲合同保管方的義務與存貨方的權利有哪些

5樓:徐志輝

1、棗腔凱保證貨物完好無損。

2、對庫場因貨物保管而配備的裝置,保管方有義務加以維修,保證貨物不受損害。

3、在由保管方負責對凳喚貨物搬運、看護、技術檢驗時,保管方應及時委派有關人員。

4、保管方對自己的保管義務不得轉讓。

5、保管方不得使用保管的貨物,其不對此貨物享有所有權和使用權。

6、保管方應做好入庫的驗收和接受工作,並辦妥各種入庫憑證手續,配合存貨方做好貨物的入庫和交接工作。

7、對危險品和易腐貨物,如不按規定操作和妥善保管,造成毀損,則由保管方承擔賠償責任。

8、一旦接受存貨方的儲存要求,保管方應按時接受貨物入場。

一、倉單的作用是怎樣的。

倉單的作用是:

1、倉單是保管人向存貨人出具的貨物收據;

2、倉單是倉儲合同存在的證明;

3、倉單是貨物所有權的憑證;

4、倉單是提取倉儲物品的憑證。

倉單也是處理倉儲合同糾紛的依據。倉單是保管人收到倉庫物品後向存貨人支付的提取倉庫物品的憑證。倉單不僅可以作為收集倉庫物品的憑證和提取倉庫物品的憑證,還可以通過背書轉讓倉庫單項下貨物的所有權或用於質量。

二、交警扣車不去取車可以嗎?

不行。被交警扣車後必須要本人才能提車。對車輛所載貨物應當圓明通知當事人自行處理,當事人無法自行處理或者不自行處理的,應當登記並妥善保管,對容易腐爛、損毀、滅失或者其他不具備保管條件的物品,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在拍照或者錄影後變賣或者拍賣,變賣、拍賣所得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二條保管人發現入庫倉儲物有變質或者其他損壞的,應當及時通知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