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帳號已登出
公司關於持股5%以上股東權益變動超過5%的提示性公告通常是要求上市公司及時披露股東持股變動情況,旨在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秩序及公開透明,減少內幕交易等不法行為的發生。因此,這種提示性公告本身並不是利好或利空的訊息。
但是,如果持股5%以上的股東權益變動超過5%的原因是出現了一些實質性的變化,如公司業績好轉、股權投資關係調整、空運戰略合作等重要事件,可能會給市場帶來一定的利好訊息。但這種情況並不是所有,也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總之,投資者在看到這種提示性公告時,除了注意關注股東持股變動情況外,還應該稿遊綜合考慮其他因素,如公司業績、市場環鍵虧銷境等,做出自己的投資決策。
2樓:帳號已登出
公司關於持股5%以上股東權益變動超過5%的提示性公告,對於公司未來的經營業績和股價走勢都可能產生影響,因此並不能簡單地判斷是否為利好或利空。
如果持股5%以上股東權益變動是由於新的股東進入,可能會帶來更多的資本和資源支援,這對於公司未來的發展可能是有利的,因此可能會被市場視為利好訊息;但如果變動是由鍵鍵於現有股東**或退出,可能會引發市場對於公司未來發展的擔憂和不確定性,可能會被市場視為利空訊息,對股價造成負面影響。
總之,針對公司關於持股5%以上股東權益滾櫻變動超過5%的提示性公告,需要綜合考慮具體情況,做出合理的判斷和投資決策。大亮叢。
3樓:網友
公司在上市之後,股東的持股比例和變缺談動情況都會對公司的運營和管理產生一定的影響,因此,公司需要及時披露股東持股比例和變動情況,以便投資者瞭解公司的豎型股權結構和股東關係,從而更好地做出投資決策。其中,當某一股東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或者其權益發生變動超過5%時,公司需要釋出提示性公告,以便公眾瞭解相關情況。這也是上市公司必須遵守的**餘扮猜市場規則之一。
提示性公告內容應當詳細、準確、及時,以便投資者瞭解公司的股東情況和變動情況,從而更好地做出投資決策。
4樓:森陸
不好意思,您的提問我沒明白,請您解釋一下。
關於持 股5%以上股東**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是利好嗎
5樓:三兵
1、大股東、管理層****,多數時候沒有什麼意義,正常現象。
2、**的數量如果很大,則對股價不利,少可忽略不計,和**本身沒有什麼關聯。
3、大股東解禁、**,通常情況利空股價;但某鍾程度看也是利好,因為之前即使****也無法獲利,所以,解禁有可能帶來一段拉高趨勢,有時候反向思維一下可能好些。
6樓:網友
利空,股東**不是好事呀。
持股5%以上股東買賣本公司**的敏感期是哪些時候,並請給出法律條文規定
7樓:v型孤獨
以下同樣適用5%以上股東。
證監會對上市公司高管轉讓股份作出規定 高管每年可轉讓股份的數量不得超過上年末持股的25%;對於高管多次買賣的,以最後買賣日計算交易禁止期 。
中國證監會日前釋出《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對上市公司高管每年可轉讓的股份數量計算方法、**交易禁止期、禁止交易視窗期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
規則》明確,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因上市公司公開或非公開發行股份、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因上市公司高管在二級市場購買、可轉債轉股、行權、協議受讓等各種年內新增股份,新增無限售條件股份當年可轉讓25%,新增有限售條件的股份計入次年可轉讓股份的計算基數。
規則》明確,上市公司高管可轉讓股份的數量,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發行的股份為基數。當年可轉讓但未轉讓的本公司股份,應當計入當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總數,該總數作為次年可轉讓股份的計算基數。高管所持股份不超過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不受25%的比例限制。
8樓:網友
1、如果該股東是公司的發起人,那麼其持有的股份在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2、如果該股東所持**是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那麼該股份在公司**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以上兩種情形不管該股東持股多少都必須遵守,否則就違反了《公司法》的強制性規定,行為無效。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特定持有人股份轉讓的限制】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3、持股5%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在**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賣出6個月內**的,所得收益歸公司所有即該股東取得的差額部分。
**法》第四十七條 【**買賣】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在**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前款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三十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的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9樓:網友
如果不是涉及上市公司收購裡面所提到的持股百分之五的話,那麼應該是。
**法》第四十七條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在**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公司股東佔股多少才有控制權
公司控股百分之六七具有絕對的控制權。因為股東大會上對於公司的重大事宜的決策要求全體股東三衫巖銷分之二以上投贊成票才能夠通過,所以個人所佔有的股份數應大於或等於三分之二 即 才棗念能絕對控制公司。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或遊司法 第一百零三條。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
關於船舶抵押權 5,關於船舶抵押權
關於船舶抵押權 你什麼地方不明白啊,是光船租賃不明白嗎?好我解釋一下。該條款第一句話很旁鏈鎮清喚亮楚的說明,船舶抵押權適用船旗國法律。也就是說,這條船掛哪個國家的旗幟,就適用哪國的法律。問題是該條款還有第二句話,也就是個除外內容,船舶在光船租賃以前或者光船租賃期間,設立船舶抵押權的,適用原船舶登記國...
公司工商備案是法人股東,私下立了份協議有5名股東人員都是5共同簽字。法院承認我的股東身份嗎
法院承認名義股東與實際出資人,也就是名義股東與隱名股東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若干問題的規定 三 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並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