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丹簡
不錄川e宿現在是要罰款的。
未來天府新區利用天府新區公安分局率先開發的網約房只會管理系統-「川e宿」。實現網約房經營者pc端、住戶手機端、智慧型門鎖端「三端聯通」,打通網約房資訊平臺與治安管理後臺的資料「壁壘」。構建「公安+街道+行業管理部門」精準聯動工作機制,深入研究新區網約房規範管理和疫情防控相關工作舉措,發揮網約房智慧管理系統「川e宿」作用,確保所有民宿點位及入住人員身份資訊「全覆蓋」,加強民宿(網約房)管理防控工作要求,堵塞疫情防控工作漏洞,實現精確化管理。
2樓:酸鬥聽狂聲
記者12月5日從交通運輸部獲悉,交通運輸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近日公佈關於修改《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對未取得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駕駛員證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等行為的罰款數額予以下調。
根據新修改的暫行辦法,未取得《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的,對網約車平臺公司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未取得《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對當事人處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未取得《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對當事人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而在原暫行辦法中,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失效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根據新修改的暫行辦法,刪除了「未按照規定攜帶《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罰款規定。
據瞭解,7月30日,***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罰款事項的決定印發實施。決定明確取消「對未按照規定攜帶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行為的罰款」,下調「對未取得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等行為的罰款」數額。此次對暫行辦法進行修改,旨在落實決定要求。
3樓:帳號已登出
民宿遇到客人不拍**上傳不了川e宿的可以留宿。川e宿是針對於民事租賃行為而特意設計的,由出租方提出申請。如承租方申請的,在旅店,賓館,只需要出示身份證明即可進行正常住宿。
川e宿app可以自動將客戶端上傳至公安旅館業管理系統,既確保了所有民宿及入住人員身份資訊全覆蓋,又堵住了疫情防控漏洞,實現了精準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