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該不該要這個錢

2023-03-20 17:25:02 字數 1961 閱讀 4379

1樓:柳斯闇靈

當然要回來,有證據有發票沒?要不回來也要搞到她身敗名裂為止,她不仁你不義。

2樓:三江合律所

我只知道你應該把錢要回來。

如果她不給,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可以利用法律手段獲得一些賠償哥們你太傻了。

這麼jian的女人被你碰到。。。

別聽3樓的。

當然要回來,有證據有發票沒?要不回來也要搞到她身敗名裂為止,她不仁你不義。

3樓:梵天正清

哇 塞 。。

你 被 耍 了 耶 、、我 是 女 的 話 ,我 也 會 這 樣 對 待 男 人 、

在 我 眼 裡 、 男 人 沒 個 好 東 西 、、挨 。。不 過 。 你 也 賊 可 憐 的 耶 、、

4樓:網友

先別說你們的感情,請問你現在事業怎麼樣啊?自己的父母生活的快樂嗎?你給他們帶來了什麼呢?

做了多少貢獻呢?朋友,好女孩有的是只是你還沒有遇到你那個她。你現在根本就不用想那麼多,什麼你討老婆的錢啊,花都花了還說那個有什麼用啊?

你現在最該做的是好好努力工作讓自己的家人幸福起來別讓大家再為你操心,加油吧。當你有了自己的事業有了地位什麼都會有的,比那個女人好的好的好的多的多的多的女人就會出現的,那才是你真正愛情的開始啊!加油吧,只要你努力了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5樓:我舞飛揚

要錢的事可以考慮一下,因為過錯方是她,但如果她不給你,你也只好認了。愛情是沒有保險的,也就是說你投入的是有風險性的。錢只是乙個方面,你這些年投入的感情,投入的時間那又能怎麼算、、?

這些比錢更重要。這筆錢只是良心帳,她給你說明她還是個人,不給你你也沒辦法,想用法律的手段我看行不通,因為你沒證據,你們也沒結婚不受法律保護。想開點,反正她已經把最好的時間給了你,你心也就平衡了。

心態一定要好,祝你這個有情人會有乙個美好的愛情等待著你。

6樓:一jian終情

分了就分了,不值得繼續跟她交往!錢花了就當做了件善事!

7樓:網友

兄弟擺明被玩了,人財兩空啊,沒什麼辦法,吸取教訓吧!!!

8樓:芥蒂芥蒂

誒 當時你花的錢是你一廂情願的,算了吧,就當交了學費,一段感情並不是花錢多就能回報,。誒。

9樓:小番薯頭

我覺得你因該要一部分。

要的不能太多 如果太多了她會覺得。

你只是為了錢才和他在一起的 因為。

錢也是你自願給他的。

你說是嗎?

10樓:回憶華兒

這類事在現在這個社會來說看上去已經很平常了。。你補充的那個問題裡面有句話是你親戚朋友都說她太那個了。就算和好了你也養不住。。

要是你上文把她人描述的沒錯的話那他們說的是對的。。而且很對。。你就算和她和好了。

我敢說過不了多久又會分。

算10多w吧。。給你點參考。就當這錢是買個教訓。。

不過這個教訓的價值太大了。。在反思下。你假如問他拿你拿的回來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就當是花錢買段記憶了,儘管不盡然是美好的回憶,但畢竟是走過啊。

其實,這樣的人,給了2次機會就給多了,不要再有第三次,所謂事不過三嘛。

29歲又怎麼樣,好的女孩依然是有的,忘了吧,重新尋覓。

呵呵。祝你幸福哦。相信你會的,不要死追著往事不放哦。

12樓:

放 手 是 對 自 己 慈 悲 !

13樓:網友

婚姻法有明確規定,在沒有結婚的情況下。你可以有法律的手段討回你的錢,但你要足夠的物證和人證,她明擺的把你當大頭,你還傻傻的幹什麼。大丈夫合患無妻。

14樓:cj卡門

愛乙個人不要這麼在意,我也分手了我也用很多錢,我現在想新的生活,管他那去了算了吧。

分手後男方該不該要回給女方的錢,分手後,男方有必要向女方要回以前在對方身上所花的錢嗎?

你也好意思說,我沒見過像你那麼小氣的男的 訂婚啥的 要 平時的不要 既然給了就不可能要回來.我認為事情得一碼歸一碼,那男的憑什麼不還啊?那是 借 給他的又不給他的,如果他不還的話,就說明天他有點那啥了。反正我覺得一起戀愛的時候是自己自願的嘛,那時是因為愛,現在你是因為義借給他錢,應該還。分手後,男方...

這樣的女人該不該要,這樣的女人好嗎,該不該要呢

其實她這叫放不下,這麼跟你說吧,其實你們之間就沒任何愛情可言,她不喜歡你,但你也不愛她,也許你自己覺得你自己愛她,但你這不是愛,真的,這事沒愛情的婚姻,放得下就放了吧,我也不是亂說出來的,首先,如果換做是乙個喜歡你的女人,最起碼她不會連婚都定了還去找刪男友,不管她放不放得下也好,其實也許她和她男友分...

這錢還該不該要,該不該出這錢?

要也要不到,算是施捨給他的。看清乙個人,也給自己乙個教訓。朋友再好,錢不能隨便借。我也和你有類似遭遇,因為是寫了借條的,也是200,最後是找到他家找他父母要的。以後錢不能隨便借,借條打了也沒用的。這次雖然損失了一百,但是希望你樂觀一點。把這一百當作成長的歷練吧。該要。這種朋友要不要都無所謂,我覺得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