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放棄公司股權共同貸款可以免責嗎

2022-12-12 21:25:04 字數 5218 閱讀 6072

1樓:給了狗金牛

這也有看是不是婚前的。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予以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7、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因此,如果屬於第17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否則,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共同貸款,應該是屬於夫妻的共同債務的啊。需要共同承擔償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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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涉及公司股權問題該怎麼處理

4樓:奇農嘉嘉普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等事項協商一致後,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願意以同等**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用於證明前款規定的過半數股東同意的證據,可以是股東會決議,也可以是當事人通過其他合法途徑取得的股東的書面宣告材料。

第十七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合夥企業中的出資,另一方不是該企業合夥人的,當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其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對方時,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的,該配偶依法取得合夥人地位;

其他合夥人不同意轉讓,在同等條件下行使優先受讓權的,可以對轉讓所得的財產進行分割;

其他合夥人不同意轉讓,也不行使優先受讓權,但同意該合夥人退夥或者退還部分財產份額的,可以對退還的財產進行分割;

其他合夥人既不同意轉讓,也不行使優先受讓權,又不同意該合夥人退夥或者退還部分財產份額的,視為全體合夥人同意轉讓,該配偶依法取得合夥人地位。

第十八條 夫妻以一方名義投資設立獨資企業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該獨資企業中的共同財產時,應當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方主張經營該企業的,對企業資產進行評估後,由取得企業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雙方均主張經營該企業的,在雙方競價基礎上,由取得企業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雙方均不願意經營該企業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5樓:樂鈮衲

一人一半。財產一半。

6樓:華律網

1、以一方名義在****的出資,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時的處理原則; (一)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二)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等事項協商一致後,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2、夫妻在工商登記中載明的投資比例不應該認定為夫妻對財產歸屬的約定。3、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合夥企業中的出資,另一方不是該企業合夥人的處理原則; (一)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的,該配偶依法取得合夥人地位; (二)其他合夥人不同意轉讓,在同等條件下行使優先受讓權的,可以對轉讓所得的財產進行分割;(三)其他合夥人不同意轉讓,也不行使優先受讓權,但同意該合夥人退夥或者退還部分財產份額的,可以對退還的財產進行分割。

離婚時,公司股權可以分割嗎?

7樓:婚姻律師李曉娟

對於公司股權在離婚案件的分割,法官首先會審查對公司的出資是否涉及夫妻共同財產,其中包括以夫妻共有財產投資取得的股權,依繼承、受贈取得的的股權(沒有書面材料確定歸一方所有),婚前取得股權的一方,在婚後行使優先購買權而獲得的配股或新增的股份。

其次,審查夫妻雙方是否均為公司股東,會有不同處理。

夫妻二人均為公司股東,盡量引導雙方協商確定由一方獲得公司全部股份,對另一方予以對價補償。

如無法達成一致,以將公司股份歸由實際經營公司的一方為宜,由該方支付另一方對價補償。如雙方共同經營公司的,可由各自持有公司股份,在股份分割時對原比例進行審查並調整。

一方為公司股東,另一方非公司股東的情況在司法實踐中會比較複雜。

審查夫妻雙方是否協商將出資額部分或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如能協商一致,則進一步審查是否獲得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其他股東是否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

如果其他股東表示放棄,則該股東的配偶可成為該公司股東,法院確定其出資額比例。

如果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購買該出資額的,法院可對轉讓出資額所得的財產進行分割。

如果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願意以同等**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成為該公司股東。

如果夫妻雙方無法就出資額轉讓問題協商一致,一般會將公司股份歸由股東一方所有,由該方支付另一方相應折價款。

8樓:律視微言

婚前個人公司股權也是個人婚前財產,不會因為結婚而轉化成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能分割。當然股權取得時間並不是判斷是否為個人財產唯一因素,實踐中還需要結合出資**一判斷,該股權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9樓:華律網

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對於一方以個人財產或共同財產取得的股權的收益,已經實際取得的部分,夫妻一方可以要求分割,而對於沒有實際取得的部分,只有在夫妻雙方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方能通過公司法定程式來實現,否則,另一方不得請求強制分割。

10樓:深圳張勇律師

1,離婚時,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本著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來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若股權在婚內取得,應平分。

離婚時,公司股權可以分割嗎

夫妻離婚時一方在公司的股權如何分割?

11樓:蘇嘉琪寶貝

1、共同協商原則。

離婚案件先予協商和解是必經程式,是婚姻家庭案件所特有的。按照婚姻法第39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由人民法院判決。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16條規定的二類情形的處理方法,也是在協商一致的前提下進行的。

即雙方應將是否同意將出資額轉讓與否,轉讓份額達成一致,還要將轉讓**一事達成共識,只有這樣才能進行下一步——徵求其他股東的意見。另外如前所述,基於股權價值的不穩定性,依據某一時點進行評估作價勢必與股權價值相悖,並且在婚姻中「復合股權」(有的學者這樣稱呼)這種股權性質的要求,硬性判決股權歸夫妻一人享有給對方補償,不但給股東壓力或履行不能,也喪失和剝奪夫妻共同財產在投資時所企盼的永久投資收益的目的性。

2、離婚案件股權分割問題,補償或股權取得應由夫妻雙方明確表示,不易法院過多干預。

如前所述由於股東配偶享有一種特殊的民事權利,也就是準共有股權故在離婚分割股權時,股東配偶有選擇加入股東的權利,這種權利的行使障礙只能是其他股東不允許轉讓並購買,或者當事人明確表示放棄的,審判機關不應剝奪。

離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主要是在結婚登記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財產,範圍包括: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財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

(6)**、債券、投資**等有價**;

(7)公 司企業的出資額、股份以及個人獨資公司;

(8)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9)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10)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11)一方對婚後取得財產主張屬個人財產但是無法提供證據證明的財產;

(12)其他婚後應歸雙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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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公司股份會被分割嗎

離婚時公司的股份怎樣分配?

12樓:唯愛一萌

�2023年底,雙方準備協議離婚,針對其他財產的分割雙方並無異議,但對於華美公司的股權問題,雙方爭執不下未能達成一致意見;那麼根據法律規定,如何對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進行分割? 在實踐操作中,象上述情況,股權如何分割一般有以下幾種方式: 一、直接轉讓。

象上述華美裝潢公司系有限責任公司,分得該股份的夫妻一方非本公司的股東的話,可以參照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的辦法處理。依據《公司法》即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召開股東會並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 2、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同意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3、作為受讓人的夫妻一方必須具備公司章程中所規定的作為股東的條件…… 這種方法的優點是:

無須對公司的總資產進行審計,也無須對夫妻共有股權價值進行評估,操作起來比較方便;但不足方面是****的股權轉讓受上述三個條件的制約,在實踐中往往難以實施。 二、作價補償。 即把持股夫妻一方應分割給另一方的股份折價後,以貨幣方式支付給另一方,全部股權仍歸原持股人一方所有。

如果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為體現分割的公平、公正原則,則只有委託中介機構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淨資產進行審計,並對持股夫妻一方所持有股份進行評估後方可進行。 三、拍賣分割。 如果持有的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且夫妻雙方均不願意再繼續持有該股份的,可以將其拍賣再對其進行分割。

此類拍賣依《公司法》第35條規定進行,將通知原股東作為競買人參加拍賣會,如無股東參加,或參加的股東不能買定,則各股東對拍賣或成交價不享有優先權。就拍賣的價款夫妻雙方平均進行分割。 戎霞。

哪些股權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怎麼分割夫妻共同股權

現在離婚案件中,夫妻一方作為投資主體持有有限責任公司股份的情況越來越多。夫妻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理解為夫妻共有財產,但只是享有股東權利,從公司法角度來看公司資本屬於公司財產,公司股份的處置屬公司法調整範疇。在離婚案件中夫妻持有的公司股份不應簡單地適用婚姻法關於財產處理的原則進行處置。隨著經濟的發展,家...

夫妻離婚時股權應該怎麼進行分割,夫妻離婚時對所擁有公司股權怎樣進行分割

離婚時股權如何分割在實踐操作中,象上述情況,股權如何分割一般有以下幾種方式 一 直接轉讓。分得該股份的夫妻一方非本公司的股東的話,可以參照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的辦法處理。依據 公司法 即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召開股東會並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 2 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

離婚夫妻共同財產認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如何認定

根據 婚姻法 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財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如果你父母付首付而未指明贈與哪方,則視為只對自己子女的贈與,故這部分只是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