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立案和債務立案的區別

2021-12-25 14:14:59 字數 6051 閱讀 4107

1樓:炫酷小汙桃

案件性質不同:詐騙立案屬於刑事案件,一旦立案,公安機關就會介入調查,證據充分則移交檢察機關,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追究其刑事責任。而債務立案屬於民事案件,由人民法負責審理判決。

受理部門不同:詐騙立案由公安機關負責受理,且只要有證據證明存在詐騙的事實,公安機關即會立案並主動調查處理。債務立案由人民法院負責受理,人民並不會主動介入,所有的證據材料都需要自己蒐集提供。

適用法律不同:詐騙立案適用的是刑事訴訟法,債務立案適用的是民事訴訟法。

2樓:

詐騙案要先向公安部門報警。債務糾紛案直接向法院起訴。

詐騙,涉案金額達到多少公安局才立案

3樓:愛青鳥

一般要3000以上才可以立案,這個各地的法律都有差別,但是基層公安局一般實際操作都是5000左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4樓:深眠者

詐騙犯罪立案標準是3千元。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000元至1萬元以上、3萬元至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拓展資料:

【立法目的】為了懲罰犯罪,保護人民,根據憲法,結合我國同犯罪作鬥爭的具體經驗及實際情況,制定本法。

【任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任務,是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鬥爭,以保衛****,保衛人民民主**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5樓:觀妙律師事務所

你好,詐騙金額達到3000以上就是可以立案的。

詐騙罪是一種違法行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詐騙是一種違法行為,遇到詐騙首先不能慌亂,當事人應該儲存好證據,同時立即報案,另外,當事人的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6樓:達令達令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

第十八節 詐騙罪

第一百二十三條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量刑格】

(一)詐騙不足4000元的,基準刑為罰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基準刑為管制刑;5000元的,基準刑為拘役三個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乙個月;1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乙個月;

(二)有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擬處拘役刑的,公升格為有期徒刑;擬處管制、罰金刑的,公升格為拘役刑;

(三)詐騙3000元且是累犯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230元,刑期增加乙個月。

第一百二十四條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詐騙4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乙個月。

第一百二十五條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詐騙20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乙個月。

第一百二十六條 【重處情形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處10%:

(一)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二)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三)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四)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等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五)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六)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七)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詐騙被行政處罰的;

(九)詐騙作案10次以上的。

擴充套件資料:

第一百二十七條 【緩刑適用但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緩刑:

(一)未退贓或退賠的;

(二)未主動接受財產刑處罰的;

(三)有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法釋〔2011〕7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23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12次會議、2023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4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4月8日起施行。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為依法懲治詐騙犯罪活動,保護公私財產所有權,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結合司法實踐的需要,現就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第二條 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傳送簡訊、撥打**或者利用網際網路、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釋出虛假資訊,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第三條 詐騙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較大」的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為人認罪、悔罪的,可以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

(三)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諒解的;

(五)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第四條 詐騙近親屬的財物,近親屬諒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

詐騙近親屬的財物,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具體處理也應酌情從寬。

第五條 詐騙未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為詐騙目標的,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定罪處罰。

利用傳送簡訊、撥打**、網際網路等電信技術手段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一)傳送詐騙資訊五千條以上的;

(二)撥打詐騙**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詐騙手段惡劣、危害嚴重的。

實施前款規定行為,數量達到前款第(一)、(二)項規定標準十倍以上的,或者詐騙手段特別惡劣、危害特別嚴重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第六條 詐騙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別達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處罰;達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詐騙罪既遂處罰。

第七條 明知他人實施詐騙犯罪,為其提供信用卡、手機卡、通訊工具、通訊傳輸通道、網路技術支援、費用結算等幫助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第八條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詐騙,同時構成詐騙罪和招搖撞騙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九條 案發後查封、扣押、凍結在案的詐騙財物及其孳息,權屬明確的,應當發還被害人;權屬不明確的,可按被騙款物佔查封、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孳息總額的比例發還被害人,但已獲退賠的應予扣除。

第十條 行為人已將詐騙財物用於清償債務或者轉讓給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繳:

(一)對方明知是詐騙財物而收取的;

(二)對方無償取得詐騙財物的;

(三)對方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取得詐騙財物的;

(四)對方取得詐騙財物系源於非法債務或者違法犯罪活動的。

他人善意取得詐騙財物的,不予追繳。

第十一條 以前釋出的司法解釋與本解釋不一致的,以本解釋為準。

華律網--詐騙罪

7樓:匿名使用者

按最高院的司法解釋的規定應該是兩千,但各地可以在一定幅度內調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乙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為人參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並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已經著手實行詐騙行為,只是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獲取財物的,是詐騙未遂。詐騙未遂,情節嚴重的,也應當定罪並依法處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2千元至4千元」、「3萬元至5萬元」的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個人詐騙「數額較大」、「數額巨大」,以及單位實施詐騙,追究有關人員刑事責任,參照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數額,確定適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條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六十九、合同詐騙案(刑法第224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

2、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的,數額在五萬至二十萬元以上的。

我個人認為你的事情不屬於此規定的經濟合同詐騙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如果你們被騙的人較多且金額較大的(2000-4000),公安機關應該立案!

廣東詐騙罪的立案標準,詐騙罪最低立案金額是多少?

一 根據 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 數額較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 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 情節特別嚴重 的一個重要內容,但...

案件立案後多久能破案,詐騙刑事案件立案之後要大概要多久能破案

這個誰也不能保證。有些案件最終都可能成為死案,一輩子破不掉。這要具體情況,報案後,符合立案條件就進行偵查,由於難易程度不同 案件性專質不同,屬偵查很難有具體時間。立案是指公安 司法機關及其它行政執法機關對於報案 控告 舉報 自首以及自訴人起訴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轄範圍進行審查後,認為有犯罪事實發生並...

信用卡詐騙,信用卡詐騙的立案標準?

你這樣的情況是屬於違規使用信用卡。1,不要怕銀行報案,這個不是嚴重的罪名,銀行就是嚇嚇你。2,欠款還是要盡快還上,因為銀行雖然不能把你怎麼樣,但是會給你在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報告上記下你違規使用和逾期不還的記錄,你上了黑名單以後,再想和任何銀行發生點什麼業務都很難了。所以建議盡快將錢還掉,畢竟才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