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糾紛拉扯中把對方的臉劃傷了,有證人口供,縫了6針,傷者的醫藥費我也全給了,後我被行政拘留了5天

2021-06-10 20:23:36 字數 539 閱讀 7623

1樓:張明律師諮詢

如果鑑定是輕傷,是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2樓:

一,你這個情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70條規定了自訴案件範圍第二個: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二,判斷依據:輕微刑事案件是相對於由人民檢察機關以國家名義提起公訴案件的對稱,大體是指八種輕微刑事案件:故意傷害案(致輕傷),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訊自由案,重婚案,遺棄案,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侵犯智財權案(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你是故意傷害致輕傷。

三,從法律上來說你是構成犯罪的,但是自訴案件不同於公訴案件,必須追擊刑事責任。由於輕微刑事案件大多發生在親屬、鄰里和熟人之間,犯罪成因多有一定的偶然性,雙方之間多有和解的願望,不想結下子孫仇,大多數案件通過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形式就可以處理。

四,所以建議你與對方和解,讓對方不起訴你就應該沒有問題。希望能幫助你吧

另外,行政拘留是不會留下案底的,自訴案件公安機關也不會立案,即使立案,也應撤銷

我賣了一套小產權房,對方付了錢,因有糾紛對方把我起訴了,法院判決房歸我,我付他錢,現在到了強制執行

你如果不執行法院的生效判決 會被強行執行 凍結個人帳戶 房產 車輛 因為還沒付款給對方 賣房無證過不了戶的 當然會查封房子扣壓小車了!不執行判決是不行的。還是當順民吧,你又沒有什麼損失,繼續賣房,會有主顧的。不是唯一住房,這是我修的沒有產權的房子,賣給別人了,因有糾紛對方不能入住,法院判決我退給別人...

我朋友因宅基地糾紛與對方打架,致人輕傷

1 因宅基地糾紛與對方打架,致人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2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

六十多歲的老人因民事糾紛被對方兩兄弟打傷該怎麼維權

如果被打造成輕傷,應當向公安局報案,打人者已涉嫌故意傷害罪,應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賠償經濟損失。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