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槍斃,是打那個部位,死刑犯在審判後至槍決時這一過程是怎樣的?

2021-04-14 05:01:41 字數 3782 閱讀 2090

1樓:匿名使用者

以前是打後腦,97年新刑法實施後改打後心部位,所喂槍響繩散魂歸天(捆繩子時那個結剛好在後心部位,槍就照那打)另,現在不允許用以前那種開花子彈了。

死刑犯在審判後至槍決時這一過程是怎樣的?

2樓:墨汁諾

一、在槍斃的時候法醫的工作是檢查犯人的生命跡象,以及麻藥的注射。

死刑犯先在第乙個房間驗明生分,當然也會問他們最後的遺言,然後到達另乙個房間也就是會客室外面,法警將在那裡為死者拍照,拍完照後死刑犯將到達一旁的餐桌吃最後的一頓飯,吃過飯後,將由法醫給死刑犯注射麻藥,等待死刑犯的麻藥生效以後,再有法警拖至沙丘中槍斃。

槍斃的子彈有兩種射入方式,如果死刑犯捐獻器官那麼就由耳後打進大腦,如果死刑犯不捐獻器官那麼就直接打心臟。

二、執行死刑判決,必須有執行死刑命令才能進行。最高人民法院判處和核准的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應當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執行死刑的命令。所以宣判完當時就「押赴刑場」的情況是在宣讀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命令,而不是判決書,所以宣讀玩後就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在執行前,如果發現可能有錯誤,應當暫停執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執行死刑應當公布,不應示眾。執行死刑後,在場書記員應當寫成筆錄。

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執行死刑情況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後,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罪犯家屬。

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七條: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應當由高階人民法院複核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階人民法院不同意判處死刑的,可以提審或者發回重新審判。

高階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和判處死刑的第二審案件,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八條;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案件,由高階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五十條:最高人民法院複核死刑案件,應當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對於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發回重新審判或者予以改判。

第二百五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複核死刑案件,應當訊問被告人,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

在複核死刑案件過程中,最高人民檢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見。最高人民法院應當將死刑複核結果通報最高人民檢察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八條: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緩期執行的,可以由高階人民法院判決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條: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第五十條: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執行死刑。

第五十一條: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死刑緩期執行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從死刑緩期執行期滿之日起計算。

擴充套件資料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4樓:為愛而生

執行死刑判決,必須有執行死刑命令才能進行。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10條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判處和核准的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應當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執行死刑的命令。最高人民法院授權高階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應當由高階人民法院院長簽發執行死刑的命令。

所以你說的宣判完當時就「押赴刑場」的情況是在宣讀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命令,而不是判決書,所以宣讀玩後就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執行死刑命令

本院已依法核准犯***罪的罪犯***死刑。現命令你院自接到此命令之日起七日內,將罪犯***驗明正身,核對犯罪事實無誤,訊問有無遺言、信札之後,交付執行死刑,並將執**況報告本院。發現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第二百一十二條第四款規定的應當停止執行或者暫停執行的情形的,即停止執行,並立即報告本院。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署

(公章)年月日

5樓:匿名使用者

我沒親身體驗過,不過據說是要給一頓好飯吃吃的

至於關押幾天那正常,處決要做準備,而且不是處決乙個人,所以不能判乙個宰乙個,還有很多前期工作要做,畢竟是結束一條命!

對死刑犯執行槍斃時,如果一槍沒打死,是不是就放掉?

6樓:匿名使用者

按實際來情況,現行的法律

規定源,不會存在一bai

槍沒打死,就放du

掉的規定。所以,如zhi果dao真的存在一槍沒打死,按實際情況,會繼續執行死刑,直到打死為止。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在交付執行死刑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

死刑採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

死刑可以在刑場或者指定的羈押場所內執行。

指揮執行的審判人員,對罪犯應當驗明正身,訊問有無遺言、信札,然後交付執行人員執行死刑。在執行前,如果發現可能有錯誤,應當暫停執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執行死刑應當公布,不應示眾。

執行死刑後,在場書記員應當寫成筆錄。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執行死刑情況報告最高人民法院。

執行死刑後,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罪犯家屬。

7樓:墓尖滅剎

執行死刑

抄和必須打死兩個概念,哪怕中國每個省市情況都不同,區別在於執行死刑前,填乙份器官捐獻(乙個腎,之類的,反正捐了不會死就行),然後死刑時旁邊就會有救護車,一般這種情況,打不死就不會補槍了,救護車救回來,割除器官,然後關起來,判多少年。

8樓:匿名使用者

你沒見執行的那個人走得很近嗎 用ak一槍把他的頭打穿 你以為他在練習槍法?? 2000碼射擊?? 如果殘忍點的 話用 點50口徑把 一槍 一半站著 另一半就掉進坑里

9樓:∷冉雪蕭戀

樓主,我們是決不會讓死刑犯跑掉的,一般是開兩槍,打一槍補一槍,實在不行再打.想想吧,殺美國**麥金來的那個不就被送上電椅了麼,我看過那段錄影,高壓電通過了他身上兩次.所以說絕對不會讓他跑掉

10樓:大帆瓜

槍斃可不是對著腦袋隨便打,一槍就把腦幹打斷了,腦幹是生命中樞且非常脆弱。就算他是「小強」沒打死,法醫也會整死他的,據說是用一種鐵製工具從腦袋上的彈孔插進去,使勁一攪和,就變豆腐腦啦!

11樓:匿名使用者

一槍沒打死會再補一槍的,備用子彈是有的,然後還會驗屍的,程式很嚴格,關於你的問題補充,我感覺你想抬槓啊,如果槍裡就一發子彈,沒打死的話,就用刺刀挑死,沒刺刀的話就用槍托砸死,開句玩笑話

12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是多**斃,這種情況很少吧。我記得是補一槍

13樓:納蘭雲磬

這種情bai況是不會

發生du的。因為在正式執行zhi死刑時(非地dao方性的)是有兩名武警按住死刑專犯的兩個胳膊、屬死刑犯跪在地上。一名武警拿步槍對準其後腦開槍,一開始會讓死刑犯張開嘴,因為子彈會從嘴裡出來,不至於破相。

所以沒有一槍不死的,搞的不好整個頭都爆開了。

求槍斃死刑犯的全過程,死刑犯是怎樣被執行槍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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