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共同出錢買房,但沒結婚,因女方曾買過房,並仍每月還按

2021-04-08 17:41:35 字數 1393 閱讀 7871

1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曾買過且還在按揭款中,銀行有檔案記錄,只要買房就算。

現和男方一起買房共同分別擁有部分房產,女方擁有房產的部分是算第2套房,不能辦理貸款,男方擁有房產的部分首套能辦理貸款。

不算首套這樣:男方購房擁有全部房產,男方首套可首付3成,能辦理貸款。但你可以只出資捐助。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辦貸款,但是算是二套房,具體需要幾成首付,這要看當地的貸款政策

3樓:匿名使用者

屬2套房,若只是以男方的名義來買則肯定是首套

男女朋友一起買的房子,首付是男方付的,貸款是兩個人一起貸但還貸也

4樓:匿名使用者

按揭買房,如果男方首付,婚後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打個比方,這套房子100萬,首付3成,30萬。按揭20年,每月按揭款大概4600元。由婚後的兩夫妻共同承擔。

如果離婚,那麼現在這套房子值200萬。那麼如何分呢?

30% * 200萬 = 60萬,及首付比例的房產價值。由於首付是男方在婚前出的,那麼這個財產屬於婚前財產。現在增值的部分也歸男方。

女方和男方共同擁有的是70% * 200萬 = 140萬。即女方可以得到70萬的財產作為婚後共同承擔按揭的回報。

公證處公證是要房產證上寫有名字的人都在才可以辦理的。不然,今天你去公證,明天我也去,那不亂套?

看你的表述,對這個男的還是不放心。哎,結婚前仔細考慮考慮吧。

按你補充的條件,既然婚前都寫了你的名字,那麼離婚了,你還是一半的產權。不管首付和貸款誰出。

青島,女方在別市按揭買房,和男方結婚後在青島還能再貸款買房麼?或者男方女方分別按揭買房然後領證結婚

5樓:借錢行家

結婚後再買算二套房,要再買建議婚前先買。銀行貸款有個審核期,它會查你們的相關資料的.最好等同貸書出來以後再去領證.

二套房認定標準:

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 詳解:過去只「認貸」,這種情況不算二套房,但現在加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後再貸款購房詳解:目前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說雖然貸款買的房產**以後,家庭名下已沒有任何住房,但因為其之前有貸款記錄,再申請房貸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 詳解:夫妻雙方結婚後雖然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過結婚登記。現在,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而結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單身證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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