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一下女同胞們你們結婚前老公父母買的房子加了你們的名字嗎

2021-04-08 13:04:21 字數 952 閱讀 3170

1樓:武世聲飛

你就老老實實的生活,別總琢磨人家的財產,老公都是你的,房子就是你的。

2樓:匿名使用者

我結婚的時候,他家早就給他準備房子了他的名字一次性買的,沒有加我名字。表示同意。因為是人家爸媽給的婚前財產,沒有貸款。

如果有貸款我一定會要求加上我的名字,因為往後要倆人還月供。如果沒有加你的名字,然後還款,將來如果離婚了房子是讓人家的婚前財產,你說你掙的工資也為這個家了,不好意思,沒有用於還款都不算你還房貸了,就是說你的錢是家裡裝修,水電煤氣養孩子了,和房子沒關,房子還是人家工資再還,你和沒關係。我賣房子的經常會遇見客戶問關於房產的問題。

現在法律是這樣的,但也在不斷更新哦。可以關注一下婚姻法那些知識

房子是結婚前老公父母買給他的,寫的老公名字,婚後屬共同財產嗎?

3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現行的婚姻法,向你這種情況的婚內抵押債務你需要承擔,婚前財產只要無特別書面約定的,一律視同為婚前財產。但是,在法院判決後,若是你撫養小孩兒的話依然可以提起反訴,要求對方在其可支配的財產範圍內承擔婚生子女的撫養義務。但是,如果你放棄撫養權的話,只能是承擔債務,並且法律上並不支援特殊補償。

4樓:匿名使用者

在以前的婚姻法中,法院內部有解釋,結婚到達八年後,固定財產如房屋就可以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後來新婚姻法出來後,就不能轉變了。婚前的是誰的就是誰的。

你所說的這個案子,我想你要爭取其部份產權比較困難。按照法律規定,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般的債務都會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除非你有證據證明其丈夫其借款用於其個人所有,否則,都會被法院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要承擔連帶清算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財產;

債務你要承擔;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當然了,所遇二人共有的 財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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