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7條

2021-03-28 10:33:42 字數 4606 閱讀 4161

1樓:匿名使用者

第89條現行有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釋出部門】最高人民法院【發文字號】法()發[1988]6號【批准部門】【批准日期】【釋出日期】1988.04.

02【實施日期】1988.04.02【時效性】部分失效【效力級別】司法解釋【法規類別】民法通則注:

本篇法規中第88條、第94條、第115條、第117條、第118條、第177條已被《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廢止2023年底以前釋出的有關司法解釋(第七批)的決定》(釋出日期:2023年12月18日 實施日期:2023年12月24日)廢止(原因:

與物權法有關規定衝突)

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68條的解說(意思)

2樓:華夏正義

律師專業解答:

該條文如下:68、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

解讀:該條文主要針對合同行為所制定的條款,舉例說明:一方簽訂合同明知自己沒有相關資質,而欺騙對方說有資質,與對方簽訂合同,這樣就構成欺詐。

通過看你的問題,感覺你的問題屬於離婚相關的問題,離婚屬於身份關係的問題,不能適用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律師建議:

離婚如果找不到對方,可以法院起訴,採用公告送達的辦法,與對方離婚。

3樓:

是說這條嗎——68、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

該條款規定的是民事行為中的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導致別人做出不真實的意思表示的,對方當事人的行為可以被撤銷。例如說,乙個假冒的名牌手錶,價值100元,但是賣家卻告訴買家這是某年某款真錶的限量款,收了買家10萬元。賣家的行為是民事上的欺詐行為,買家可以申請撤銷該買賣合同。

4樓:匿名使用者

我能要她賠償為了尋找她花費的錢嗎?

不能。法律沒有這樣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78條

5樓:匯法網

最高人民抄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襲

《中華人民共bai

和國民法通則du>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zhi)》178、dao

凡民事關係的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是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法人的;

民事關係的標的物在外國領域內的;

產生、變更或者消滅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事實發生在外國的,均為涉外民事關係。

人民法院在審理涉外民事關係的案件時,應當按照民法通則第八章的規定來確定應適用的實體法。

6樓:匯法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內意見(試行)》

容178、

凡民事關係的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是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法人的;

民事關係的標的物在外國領域內的;

產生、變更或者消滅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事實發生在外國的,均為涉外民事關係。

人民法院在審理涉外民事關係的案件時,應當按照民法通則第八章的規定來確定應適用的實體法。

7樓:匿名使用者

這兩條和善意取得抄沒有關襲

系。我國現行的民事基本法——《民法通則》雖尚未確認善意取得制度,但在我國司法實踐中,卻承認善意購買者可以取得對其購買的、依法可以轉讓的財產的所有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89條指出:

「第三人善意、有償取得該財產的,應當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7月a6

8樓:匿名使用者

178.凡民事來關係的一方或者雙方當源事人是bai外國人、無國籍人、外du

國法人的;民事關係的zhi標的物dao

在外國領域內的;產生、變更或者消滅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事實發生在外國的,均為涉外民事關係。

人民法院在審理涉外民事關係的案件時,應當按照民法通則第八章的規定來確定應適用的實體法。

9樓:匿名使用者

有效,根據中國的實際情況,只有頒布《民法典》的時候才能廢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已於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現在是否有效

10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從2023年10月1日起,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已經生效,取代原來的《民法通則》。在母法已經失效的現實意義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現在當然已經無效了;就是我在9月的民事案件庭審中,關於時效(民法通則是規定兩年)問題的爭辯,也因法院要在2023年10月1日後判決的,法官要依據《民法總則》規定三年時效的,也將時效責任問題在辯護時失效。

11樓:律伴律師李紅旗

沒有失效,只是矛盾的地方適用《民法總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12樓:匯法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178、

凡民事關係的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是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法人的;

民事關係的標的物在外國領域內的;

產生、變更或者消滅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事實發生在外國的,均為涉外民事關係。

人民法院在審理涉外民事關係的案件時,應當按照民法通則第八章的規定來確定應適用的實體法。

13樓:博愛傑傑

2023年4月2日

(2023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http://****

14樓:匿名使用者

有效,根據中國的實際情況,只有頒布《民法典》的時候才能廢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已於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68條是什麼

15樓:優遊俠

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曾發現,後經檢查確診並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21條的規定是否還有效?

16樓:法服

有效。但該條款規定的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該條款不適用企業法人之間的借貸。

目前關於自然人、法人之間借貸的法律是《合同法》,還有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等。

17樓:濟南程律師

該條規定至今仍然有效。

2023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施行後,於2023年12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57次會議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廢止2023年底以前釋出的有關司法解釋(第七批)的決定》已於。現予公布,自2023年12月24日起施行。其中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88條、第94條、第115條、第117條、第118條、第177條,因與物權法有關規定衝突被廢止,但是第121條未予廢止,現仍然有鏟。

121、公民之間的借貸,雙方對返還期限有約定的,一般應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出借人隨時可以請求返還,借方應當根據出借人的請求及時返還;暫時無力返還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責令其分期返還。

18樓:匿名使用者

2、此條規定不適用於企業法人之間的債權債務;

3、如果企業法人之間的債權債務是因為借貸發生的,是違法行為;

4、如果企業法人之間的債權債務是因為合同發生的,由合同法調整;如果企業法人之間的債權債務是因為侵權行為發生的,由民法通則和侵權責任法調整。

如有幫助,請採納!

19樓:匿名使用者

依然有效。不適用與企業法人之間的債權債務,法律規定是禁止企業公司之間的借貸行為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還是有效的。條文是不是寫得很明白嗎。公民之間的借貸。所以它是不適用於企業之間的借貸的。況且企業之間也是禁止借貸的。

21樓:谷勇

有效,不過還有其他的規定,如不一致,依法採用新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72條關於顯失公平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一方當事人利用優勢或者利用對方沒有經驗,致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的,可以認定為顯失公平。

民法關於監護人的問題,依據《民法通則》規定,監護人可以處理被監護人財產的依據是什麼

在法院指定前,必須是先居民委員會 村民委員會指定,對此指定不服的,才有法院指定,而上面的資訊是直接讓法院指定,所以是錯誤的,仔細看一下這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 祖父母...

民法通則關於侵犯名譽權的應拘留幾天

人民法院依照 中來 華人源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一百二十條和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 恢復名譽 消除影響 賠禮道歉 賠償損失。恢復名譽 消除影響 賠禮道歉可以書面或者口頭的方式進行,內容須事先經人民法院審查。恢復名譽 消除影響的範圍,一般應與侵權所造成不良影響的範圍相當。公民 法人...

民法通則關於拖欠工資誰來償還的歸定

1 單位拖欠員工的工資,那麼工資應該有單位承擔,由單位歸還員工。員工和單位因為工資問題產生糾紛或者爭議,員工可以撥打12333向當地勞動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2 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