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和老闆說我不幹了有個工作我不想幹了,怎麼和老闆說才合適?

2021-03-07 11:03:23 字數 5461 閱讀 2147

1樓:橢徘著詭

勞動者辭職,是不需要經過用人單位同意和批准的,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乙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2樓:匿名使用者

找個充分的理由,比如家裡有什麼事情或者父母們在家裡給你安排好了什麼更好的職業,這樣老闆不能不批你走,要提前乙個月哦

3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分三種情況: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個人原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二是,依據第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

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可以用扣工資的方法作為賠償。2、所以,辭職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拒絕,當然,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說,還會要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對你今後的就業會有麻煩。3、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不簽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收取勞動者的押金等。

4、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並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結清工作期間的工資及時辦理離職手續。

5、「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不籤就以**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6、如果單位不支付上述費用,維權辦法有三:第一,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

第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第三,最有效的辦法是通過勞動仲裁解決(不收費,不用律師),仲裁時,你可盡量收集一些相關證據,有利於裁定,沒有也不要緊,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的規定,勞動糾紛案件舉證的主要責任在用人單位,到時會責令用人單位出示有關證據,你不用擔心。

4樓:楠啵兒丸

世界那麼大 我想去看看

5樓:明星大腕之家

與老闆說我不幹了,可以採取以下方式:

1、請長假,很快老闆就知道你是啥意思了

2、說要回老家發展

3、要自己做生意,辭職

4、世界辣麼大,我想去看看

我不想幹我的工作了,怎麼和老闆說呢

6樓:爺呮手遮天

跟老闆說出自己的原因,但要委婉,他應該會體諒的。

1、誠實的說出來你為什麼會離開,所有的原因都跟他講明了說,這樣你就會得到理解了。

2、家是外地的,打算回家裡發展,也可以說父母給安排了乙份工作,必須的去那份工作,並表示歉意。

3、也可以說自身原因,比如說身體不適想休息休息調整一段時間或者說想換個不同型別的工作去嘗試一下之類的。甚至還有跟我說想回家學習一陣子,準備去考公務員。

4、這個要分情況,如果是要提高待遇,就委婉的說有朋友讓你去他公司工作,如果不願意留在公司,就說家裡有急事要回家。

7樓:匿名使用者

跟老闆說出自己的原因,但要委婉,他應該會體諒的

8樓:藍夢博文

辭職就好了啊,還說什麼。?

9樓:匿名使用者

和老闆說該長工資了。

10樓:sky士兵

跟老闆說,想出去走走,看看

有個工作我不想幹了,怎麼和老闆說才合適?

11樓:有錢哥哥

1、傳統道來德版

家有老母親,需要源

侍奉。自古bai忠孝不能兩全,拿這du個傳統道德出來zhi

,公dao司老闆不敢挽留,否則就是挑戰傳統道德了。

2、橫跨行業版

想換到另乙個行業,這個行業錢無比好掙,也輕鬆。比如:教育行業、公務員。

這種幾種行業公認的相對來說好混的行業。公司老闆也無法挽留畢竟能給出一年2個月暑假的公司基本沒有。注意這個時候老闆只能用激勵的方式,告訴你年輕人要有激情。

你的做法就是用輕鬆工作的環境和老闆的雞湯做對比。自然他也沒有什麼好比較了。

3、提公升自己版

指出現階段遇到職業瓶頸,想換個平台學習新技能,提公升自己,完成夢想,夢想真是個直擊靈魂的理由,它是如此直接而熱烈,老闆很難用各種世俗的理由來挽留你——反正決意要走的你早已聽不進去了。

注意事項:

1、無論你在這個公司做得好與不好,開心與不開心,這都不重要,在這段期間裡面,你多多少少都有學到東西,有一定的收穫。提出辭職的時候你一定要感謝你的公司,是公司給了你學習的環境和機會。

2、如果你的老闆是比較開明的人,你可以直接跟他說想去其他公司見識一下,或者尋找新的工作崗位等等,並和你的老闆保持良好的關係,說不定以後還有合作的機會。

12樓:眾樂樂

其實辭職是一種藝bai術。當du你決定辭職,不僅對你自己有影zhi響dao,對同事對上司,甚至對

專部門都會有影響。

屬所以,最好的做法是直接跟主管提辭呈,而且誠實地說明辭職的原因。有些人可能會選擇欺騙,這種逃避的方法短期或許可以避免尷尬,可萬一很快「穿幫」,給原公司發現真相,難保你的未來信譽不受影響。

13樓:勇哥哥哥哥韓金

就說我累了,想休息一下

請教大家辭職如何辭 直接說我老闆我不幹了嘛

14樓:ofweek人才網

一般來說如果你對老闆很討厭,因為他你辭職,或者這個公司是你老闆的,你嫌工資低,那你不好直接說,就說你想在別的領域發展就行了。如果你工資低,但是公司不是你老闆的,他只是個管理人員,那你就直說好了,你可以表明你理解你老闆

15樓:百勝學院

天天都去找他,又沒有犯什麼錯,憑什麼扣

我是乙個在店裡上班的人,現在不想幹了,想和老闆說我不幹了,怎麼和他說呢?知道的告訴下!謝謝了,

16樓:匿名使用者

就說 我最近考慮得比較久

我覺得我不太適合這份工作

其實你說得出口再說啦

大家怎麼提供答案給你 你還是按照自己想法去說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委婉一些,就說家裡有事,或者家裡人不讓來了,善意的謊言,***

18樓:匿名使用者

直說,或許老闆正好不需要你呢。

要麼就寫辭職信,說明原有,讓他找你。

怎麼和領導說不幹了。。領導對我挺好的。。但我還是不想幹了 50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想幹就直接辭職。又什麼不好意思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找個理由欺騙他好了,有時候善意的謊言也是可以的,雖然你騙了他,但是至少在他覺得你還是好的。

我的員工說不幹了就不幹還讓我把工資給清我怎麼辦

可以要求員工賠償損失,或者直接提出勞動仲裁。根據 勞動法 員工應該內提前1個月書面提容交辭職報告,如果員工沒有提前提交離職報告,過錯在於員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九十...

我不幹了,在上班老闆老是罵我,我是學徒,(服裝廠)因為性格內向,不跟人說話,也不去問人家,所以

這個我覺得裡面有兩個問題,一,老闆不能容忍你的錯誤,不能照顧你的尊嚴,這是老闆做得不好的地方,當然老闆開企業為的就是賺錢,如果你的工作做得不好,聖致會給正常工作帶來麻煩,對你產生不滿我想您也應能夠理解,另乙個問題是您的,有沒問過自己,為什麼會老是出錯?是工作不合適?或是身體欠佳?還是思想走錯了路?其...

您好,老闆突然降我的工資!我辭職不幹了,這算不算急辭工

降工資需要協商一致,如果降低工資勞動者不同意,勞動者可以提出辭職,不受提前一月限制。我辭職不幹了,可是老闆扣工資,我該怎麼辦 辭職不幹被老闆剋扣工資,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檢舉,要求其支付工資並給予賠償。根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