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協商會議包括哪些基本程式工資集體協商是什麼,工資集體協商會議的程式是怎樣的

2021-03-07 04:11:47 字數 3088 閱讀 4953

1樓:鄭州俐文教育諮詢****

由雙方首席協商代表輪流主持,雙方應本著互相尊重、相互理解、積極合作的原則,平等協商,求同存異,就商談事項充分交換意見,進行充分討論。集體協商會議一般按下列程式進行:

(1)宣布議程和會議紀律。

(2)一方首席協商代表提出協商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協商代表就對方的要求做出回應。

(3)協商雙方就商談事項發表各自意見,開展充分討論。

(4)雙方首席代表歸納意見。

(5)達成一致的,應當形成集體合同草案,由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或出現事先未預料到的情況時,經雙方同意,可以暫時中止協商。協商中止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天。

具體中止期限及下次協商的時間、地點和內容由雙方共同商定。

2樓:草原上之狼

集體協商提議方(一般是職工一方)應當與對方共同商定集體協商的內容(須事先徵求職工意見)、議程、時間和地點。然後,集體協商雙方代表開始蒐集與集體協商有關資料、情況,比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同行業和具有可比性企業的具體勞動標準,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及有關計畫、指標、**部門公布的有關物價指數等資料資料,以及本地區就業狀況資料等。在不違反有關保密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不涉及企業商業秘密的前提下,協商雙方有義務向對方提供與集體協商有關的情況或資料。

集體協商開始時,由提議方將協商事項按雙方議定的程式逐一提出進行協商討論。協商中如有臨時提議,應在各項議程討論完畢後提出,在取得對方同意後方可列入協商程式。經雙方代表協商一致達成的集體合同草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審議。

經審議未獲通過的,由雙方重新協商,進行修改。經審議通過後的集體合同草案檔案,由雙方首席代表(一般是企業工會主席與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集體合同即簽訂成立。但這時的集體合同還沒有生效,必須在七日內將簽訂的集體合同報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通過後才具有法律效力。

集體合同生效後,應依法向全體職工公布。集體協商未達成一致或出現事先未預料到的問題時,經雙方同意可以暫時中止協商,協商中止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0天。具體中止期限及下次協商的具體時間、地點、內容由雙方共同商定。

工資集體協商是什麼,工資集體協商會議的程式是怎樣的

3樓:到處要飯的人

1、是什麼:一般是指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指工會(職工代表)代表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企業方面代表)依法平等協商,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確定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收入水平等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事項,簽訂專項集體合同的行為。

2、是怎樣的:會議由雙方首席協商代表輪流主持。首次會議由要約提出方首席代表主持,按照確定的議題議程協商討論。

協商雙方應本著互相尊重、互相理解、積極合作的態度,各自發表意見,開展充分討論,平等協商,求同存異。

協商雙方首席代表歸納協商意見,達成一致後,由雙方共同或委託一方起草工資專項集體合同草案,由雙方首席代表簽字,並提前7日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會議記錄經雙方協商代表確認和簽字後存檔備查。

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同時用中外文書寫的,二者內容不一致時,以中文文字為準。

工資集體協商的原則和內容有哪些

4樓:

《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已於2023年10月10日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部務會議通過,現予釋出,自釋出之日起施行。截止2023年6月份,該檔案繼續有效。  目前,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有效落實需要多方努力:

  1.提供工資集體協商所提需要的企業經營環境、社會氛圍與法律體系  企業經營環境方面,如中國企業「不願談」工資集體協商很重要的原因是企業稅費負擔太重,多給企業減稅讓利,為員工加薪釋放空間就是**需要落實的;加強工會建設,充分發揮工會的協商主體作用,則是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有效落實的重要保證。  完善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相關法律體系也是必不可少。

《勞動法》、《工會法》、《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等雖然規定了職工工資可以通過集體協商,但只是原則性規定,具體和程式都不明確,以確定協商代表為例,目前的《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雖對身份進行了規定,但對代表的產生程式無具體規定,如產生衝突,該以何種標準和程式進行調整都不明確。  2.當企業經營不善或經濟環境不佳時,降薪也是協商的內容之一。

  工資集體協商是一種勞資雙方的工資共決機制,既然是「工資共決」,理論上會是「有公升有降」。根據工資集體協商的國內規章和國際慣例,降薪確實也是協商的內容之一,**不可能為了遷就一方的利益而隨意干預另一方的權益。  《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工資集體協商和簽訂工資集體協議(以下簡稱工資協議)的行為,保障勞動關係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依法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簽訂工資協議,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工資集體協商,是指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依法就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收入水平等事項進行平等協商,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工資協議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工資協議,是指專門就工資事項簽訂的專項集體合同。

已訂立集體合同的,工資協議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並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條 依法訂立的工資協議對企業和職工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工資協議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工資協議。

  第五條 職工個人與企業訂立的勞動合同中關於工資報酬的標準,不得低於工資協議規定的最低標準。  第六條 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對工資協議進行審查,對協議的履**況進行督檢查。

5樓:延藹衛採波

工資集體協商內容包括:工資協議的期限、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和工資分配形式、職工年度平均工資水平及其調整幅度、獎金、津貼、補貼等分配辦法、工資支付辦法、變更、解除工資協議的程式、工資協議的終止條件、工資協議的違約責任、雙方認為應當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企業工資集體協商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6樓:匿名使用者

工資集體協商內容包括:工資協議的期限、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和工資分配形式、職工年度平均工資水平及其調整幅度、獎金、津貼、補貼等分配辦法、工資支付辦法、變更、解除工資協議的程式、工資協議的終止條件、工資協議的違約責任、雙方認為應當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作用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就是維護勞動者自身利益的一種有效途徑,一方面能夠維護一線職工的權益,使工資增長與企業效益提高相適應,確保每個職工分享企業發展的成果。另一方面,有利於建立和諧穩定的企業勞資關係,增強企業凝聚力,調動所有職工的積極性。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性質是什麼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 合作答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各族人民經過長期的革命鬥爭,在新中國成立前夕,由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 無黨派民主人士 各人民團體...

中國政治協商會議的主要職能,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主要職能是什麼?

中國政協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 民主監督 參政議政。這三項主要職能是各黨派團體 各族各界人士在中國政治體制中參與國事 發揮作用的重要內容和基本形式,體現了人民政協的性質和特點,是人民政協區別於其他政治組織的重要標誌。政治協商 政治協商是對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 經濟 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

第一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意義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在當時還不具備召開普選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條件下,肩負起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重任,完成了建立新中國的歷史使命,揭開了新中國歷史的第一頁 人民政協誕生的偉大歷史意義在於 首先,它標誌著中國愛國統一戰線和全國人民革命大團結在組織上的最後形成,標誌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 合作和政治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