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中怎麼在函式內呼叫另外函式類似

2021-03-04 09:00:20 字數 5409 閱讀 7148

1樓:匿名使用者

將event.py目錄加入到版system path中權

python中怎麼在乙個函式內呼叫另外乙個函式,類

2樓:流氓大皇

1,如果呼叫在另外乙個.py裡面的函式,先導入**.py,然後呼叫2,如果在本py裡面,則把要呼叫的函式放在前面,直接呼叫,例如:

def sum(a, b):

return a + b

c = sum(5, 6)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同一包裡面,直接就可以使用,如果不是同乙個包,那麼需要先import後,通過「包名.類名」才能使用。

下面是同乙個包裡面的案例:

def a():

print(1)

def b():

a()print (2)b()

4樓:踏雪三郎

今天遇到同樣的問題,就來答一波吧

1,如果是在類中,那麼就很簡單了,類中的乙個函式呼叫另乙個函式,只要在那個被呼叫的函式前加self即可(圖如下,詳細可以參考筆者部落格),

2,如果不是在類中,(這是筆者遇到的問題),有乙個簡單的方法,如下sin_f函式呼叫sin函式(注:a=sin()不能寫到sin_f()函式下,會說a沒宣告就呼叫):

3,如果是已經存在的包,那麼呼叫包更簡單了,(同樣可以參考筆者上面給的那個部落格第四部分)

4,最後,更多關於python問題可以參考筆者的python教程筆記

python怎麼在類裡面的乙個函式裡面呼叫另乙個函式,直接寫函式名並不行?

5樓:志祥羅志祥

在函式名前加self.

也就是self.函式名的形式去呼叫

python中同乙個類的函式怎麼呼叫另乙個函式裡的資料

6樓:匿名使用者

#a()不是return了它麼

def c():

dic=a()

#現在列印dic吧

#........

##.......

7樓:匿名使用者

study.a()

前面加上類的全名就行了

python 乙個函式怎麼使用另乙個函式內的變數

8樓:一豬之哀傷一

例如乙個函式內有乙個變數i,怎麼在函式外或另乙個函式中呼叫或更改它。新手學習,謝謝。

******************************

不能在函式外更改某函式裡的區域性變數,因為每當你例項化那個函式的時候,那個函式裡面的區域性變數也會被重新賦值,重新定義,談何更改呢?

這乙個全部變數和區域性變數的問題,如果要實現樓主說的,必須使用全域性變數(類中的self):

***************=bianliang.py**********=

#coding: utf-8

i = 0 #定義乙個全域性變數i

def a():

'''列印出i的值

'''print i

def b():

global i

a() #呼叫a方法

print i #列印i

i = 1000 #重新賦值i

print i #列印i

a() #再次呼叫a方法

b()******************************===

%python bianliang.py00

1000

1000

這個py檔案裡面使用了乙個全域性變數i,實現了a方法和b方法共用引數i

9樓:細雨搖琴

用閉包再來看看專業的解釋:閉包(closure)是詞法閉包(lexical closure)的簡稱,是引用了自由變數的函式。這個被引用的自由變數將和這個函式一同存在,即使已經離開了創造它的環境也不例外。

所以,有另一種說法認為閉包是由函式和與其相關的引用環境組合而成的實體。

def make_adder(addend):

def adder(augend):

return augend + addendreturn adder

p = make_adder(23)

q = make_adder(44)print p(100)print q(100)

執行結果:

123144

python中怎麼在自定義函式呼叫另外乙個函式中的引數

10樓:匿名使用者

>>> def a():

global q

q=1+2

return q

>>> def b():

a()c=2+q

print(c)

>>> b()

5>>> q

3函式中的變數在外面呼叫,需要申明為全域性變數

python 如何在乙個函式裡通過傳引數呼叫其他函式

11樓:匿名使用者

1.method大小寫修改到一致。

2.最後那裡bb不要加引號。

def aa(method, data):

method(data)

def bb(data):

print data

def cc(data):

print data

aa(bb,'123')

12樓:韌勁

python中函式引數的傳遞是通過「賦值」來傳遞的。但這條規則只回答了函式引數傳遞的「戰略問題」,並沒有回答「戰術問題」,也就說沒有回答怎麼賦值的問題。函式引數的使用可以分為兩個方面,一是函式引數如何定義,二是函式在呼叫時的引數如何解析的。

而後者又是由前者決定的。函式引數的定義有四種形式:

1. f(arg1,arg2,...)

2. f(arg2=,arg3=...)

3. f(*arg1)

4. f(**arg1)

第1 種方式是最「傳統」的方式:乙個函式可以定義不限個數引數,引數(形式引數)放在跟在函式名後面的小括號中,各個引數之間以逗號隔開。用這種方式定義的函式在呼叫的時候也必須在函式名後的小括號中提供相等個數的值(實際引數),不能多也不能少,而且順序還必須相同。

也就是說形參和實參的個數必須一致,而且想給形參1的值必須是實參中的第一位,形參與實參之間是一一對應的關係,即「形參1=實參1 形參2=實參2...」。很明顯這是一種非常不靈活的形式。

比如:"def addon(x,y): return x + y",這裡定義的函式addon,可以用addon(1,2)的形式呼叫,意味著形參x將取值1,主將取值2。

addon(1,2,3)和addon (1)都是錯誤的形式。

第2種方式比第1種方式,在定義的時候已經給各個形參定義了預設值。因此,在呼叫這種函式時,如果沒有給對應的形式引數傳遞實參,那麼這個形參就將使用預設值。比如:

「def addon(x=3,y=5): return x + y」,那麼addon(6,5)的呼叫形式表示形參x取值6,y取值5。此外,addon(7)這個形式也是可以的,表示形參x取值7,y取預設值5。

這時候會出現乙個問題,如果想讓x取預設值,用實參給y賦值怎麼辦?前面兩種呼叫形式明顯就不行了,這時就要用到python中函式呼叫方法的另一大絕招 ──關健字賦值法。可以用addon(y=6),這時表示x取預設值3,而y取值6。

這種方式通過指定形式引數可以實現可以對形式引數進行「精確攻擊」,乙個副帶的功能是可以不必遵守形式引數的前後順序,比如:addon(y=4,x=6),這也是可以的。這種通過形式引數進行定點賦值的方式對於用第1種方式定義的函式也是適用的。

上面兩種方式定義的形式引數的個數都是固定的,比如定義函式的時候如果定義了5個形參,那麼在呼叫的時候最多也只能給它傳遞5個實參。但是在實際程式設計中並不能總是確定乙個函式會有多少個引數。第3種方式就是用來應對這種情況的。

它以乙個*加上形參名的方式表示,這個函式實際引數是不一定的,可以是零個,也可以是n個。不管是多少個,在函式內部都被存放在以形參名為識別符號的tuple中。比如:

對這個函式的呼叫addon() addon(2) addon(3,4,5,6)等等都是可以的。

與第3種方式類似,形參名前面加了兩個*表示,引數在函式內部將被存放在以形式名為識別符號的dictionary中。這時候呼叫函式必須採用key1=value1、key2=value2...的形式。

比如:1. def addon(**arg):

2. sum = 0

3. if len(arg) == 0: return 0

4. else:

5. for x in arg.itervalues():

6. sum += x

7. return sum

那麼對這個函式的呼叫可以用addon()或諸如addon(x=4,y=5,k=6)等的方式呼叫。

上面說了四種函式形式定義的方式以及他們的呼叫方式,是分開說的,其實這四種方式可以組合在一起形成複雜多樣的形參定義形式。在定義或呼叫這種函式時,要遵循以下規則:

1. arg=必須在arg後

2. *arg必須在arg=後

3. **arg必須在*arg後

在函式呼叫過程中,形參賦值的過程是這樣的:

首先按順序把「arg」這種形式的實參給對應的形參

第二,把「arg=」這種形式的實參賦值給形式

第三,把多出來的「arg」這種形式的實參組成乙個tuple給帶乙個星號的形參

第四,把多出來的「key=value」這種形式的實參轉為乙個dictionary給帶兩個星號的形參。

例子:1. def test(x,y=5,*a,**b):

2. print x,y,a,b

就這麼乙個簡單函式,來看看下面對這個函式呼叫會產生什麼結果:

test(1) ===> 1 5 () {}

test(1,2) ===> 1 2 () {}

test(1,2,3) ===> 1 2 (3,) {}

test(1,2,3,4) ===> 1 2 (3,4)

test(x=1) ===> 1 5 () {}

test(x=1,y=1) ===> 1 1 () {}

test(x=1,y=1,a=1) ===> 1 1 ()

test(x=1,y=1,a=1,b=1) ===> 1 1 ()

test(1,y=1) ===> 1 1 () {}

test(1,2,y=1) ===> 出錯,說y給賦了多個值

test(1,2,3,4,a=1) ===> 1 2 (3,4)

test(1,2,3,4,k=1,t=2,o=3) ===> 1 2 (3,4)

python可以在函式定義之前呼叫嗎

不能,python是解釋性的,必須先定義後呼叫只能這樣12 3def test return test python 函式定義必須在呼叫前面嗎 不能,python是解釋性的,必須先定義後呼叫只能這樣 def test return test print test python 在乙個類中函式呼叫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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