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別人借的錢寫的欠條不是身份證上的名字有效嗎

2021-03-04 08:54:02 字數 1342 閱讀 5623

1樓:匿名使用者

一,向別人借錢應當寫借條,不是寫欠條。二,借款寫了借條,當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三,不是身份證上的名字同樣有效,借條是你寫的,你籤了另外乙個名字,債務是你的,不可能是別人的。

不管這個名字是不是你的,你親筆籤的,法律認可在這張借條上籤的名字就是你的名字。四,你不籤身份證上的真名字,而籤另外乙個名字,說明你的人品是有問題的,最好不要與你打交道,非打交道不可,要格外小心。

我寫的欠條不是我身份證上的名字有效嗎

2樓:浙江張小飛

欠條中有借款兩個字不影響欠條的效力,欠條中雖然不是本人的名字,但是如果是其自己書寫並且有手印也是有效的,當然如果寫他人的名字還涉嫌詐騙。

《合同法》第三十二條 【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條 【確認書與合同成立】當事人採用信件、資料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擴充套件資料

欠條與借條的區別

(1)形成的原因不同。

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而產生,如買賣、勞務、企業承包等事實產生的欠款都可以形成欠條。產生的法律後果不同。

(2)訴訟時效不同。

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的時效是一樣的,但是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的時效是有區別的。

對於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請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借條的效力最長可達20年;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欠條是對雙方以往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訴訟時效從欠條出具之日開始計算,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

(3)舉證責任不同。

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

3樓:

確定欠條是否

有效,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第一,雙方之間是否存在真實的債權債務關係;

第二,欠條是否債務人真實的意思表示;

第三,欠條內容是否違法法律規定,是否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雖然欠條不是債務人身份證上的名字,但是如果欠條是債務人自己書寫,那麼該欠條只要滿足上述情況,同樣屬於合法有效的。

4樓:匿名使用者

用假名字所簽的檔案,有利於你的檔案,別人可以宣告無效,因為你用的是假名字.有利於別人的檔案,是有效的,可以鑑定是你的筆跡.總之,用假名字籤檔案,有利於別人,有害於自己.

我有他寫的欠條,他的身份證影印件和他在欠條上的手印。是不是過了截止的還款日期就立馬可以起訴了

欠款糾紛的話,一般建議是協商把錢要回來,這樣投入會少一些,如果起訴的話既要投入金錢還投入精力,不過實在協商不成的話,那也只能通過訴訟方式解決了,建議在截至還款的期限日起兩年內起訴,以防過了訴訟時效 是不是過了截止的還款日期就立馬可以起訴了,是的。過了還款期限對方不還錢,可以起訴。乙個男人欠我九萬塊錢...

用別人身份證貸款買車行嗎,拿別人的身份證買車,但他本人不在,可以不?

您好,貸款業務的辦理人必須提供自己的有效證件,用別人的是不行的,請悉知。如果是在別處用你朋友的名義貸款,然後你拿錢去4s店買車的話是可以的,如果是直接在4s店用你朋友的身份證辦理車貸的話,就只能寫你朋友的名字 辦理手續要你妹妹本人出面 可以使用別人身份證貸款買車。身份證小額貸款也就是信用貸款,無需借...

我用別人的身份證存錢別人把我的錢取了怎麼辦

很正常。銀行存款是認身份證不認人。銀行卡的合法持有者是以身份證來區別的。本身你使用別人的身份證存款就是錯誤的,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我可以用別人的身份證給他存錢嗎,他不去的情況下?可以存的,定期,定活拿他的身份證就可以了,如果存活期的話就必須要你和他的身份證!幫他存錢不用身份證,除非幫他開卡 幫他開戶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