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多年後分手可以索要青春損失費嗎

2021-03-04 08:53:57 字數 5899 閱讀 6334

1樓:法律出版社_法訊網路

同居關係結束之後一方向另一方所要青春損失費等以求獲得一定的補償,這樣的糾紛並不少見。一般來說,這樣的要求是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援的,因為「青春損失費」根本不是乙個具有法律意義的詞彙,在我國法律中無從找到相關規定。而且這種情況,也不屬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精神損害撫慰金補償的範圍之內的。

不論青春損失費或者因為分手造成的精神損害賠償都不屬於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司法解釋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同居多年後分手可以索要青春損失費嗎

2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現行法律如果不修改的話,在法律上同居一輩子也要不到青春損失費

3樓:未來法律

同居是基於雙方同意的基礎上建立的。

當然不能索要青春損失費了!

不過,如果同居時間較長,在一起生活了這麼長時間,在分手的時候,要分割雙方的共同財產。分割好,就各自飛就行了。

望採納!

4樓:諶炳坤

沒有青春損失費,可以分割雙方的共同財產,和個人精神賠償費。請參考!

大學期間戀愛分手,你會向對方索要青春損失費和分手費嗎?

5樓:冷眼觀娛樂圈

首先說的是,我與大學時期的女友一直在交往著,到現在也沒有分開,也就沒有向對方要青春損失費和分手費。若是分手的話,說不定會要喲。但,現實是沒有分手!

但是,我覺得啊,無論是不是分手,都是雙方的付出,就算是單方面的付出,那也是你自己心甘情願的事情,何來損失一說?你說被人睡了,但是,人家也可以說被你睡了。這種事情,你情我願的時候,就好!

分手了,就是你損失了?這是神魔邏輯?

日本的女生在與男生到情侶酒店的時候都是aa制,說明她也覺得這個事情是 對等的,而不是誰吃虧的問題。我覺得這個思維依然適用於我們。為什麼分手了,就一定是女生吃虧?

有沒有女生甩男生的?當然有!女生就不要青春損失費了?

所以,青春損失費和分手費就是乙個偽命題,我們忘記這個偽命題吧!

6樓:範二老菇涼

大學戀愛分手之後我肯定是不會向對方索要精神損失費和分手費的,因為我們都是大學生,不是說成年了然後進行婚姻生活,我感覺大學談戀愛應該是沒有什麼損失的,就算是為對方付出的金錢和精力,那也是自己願意的,為什麼要在要回來呢。

之前在網上確實是看到過這方面的新聞就是乙個男生把自己送女生的禮物,請過的飯都清清楚楚的記在一張紙上,然後再分手之後向女方索要了這些錢。我覺得這種做法是非常不讓人理解的,本來想跟人談戀愛,都是你情我願的事情花出去的錢就花出去了,怎麼可能再要回來呢,而且對方在這段戀愛中肯定帶給你快樂,這也算他的一種付出,這個時候付出應該就是平等的,也別說要回來什麼錢了。

如果在戀愛中發現這樣的人一定要第一時間去分手,太斤斤計較的人談戀愛是沒有談戀愛的感覺的。我們談戀愛也不是說要求對方多大方,但是一定要為願意為對方去付出,並且不是很自私,如果在戀愛中真的很自私,那趕緊分手吧。

7樓:素花體育

大學談戀愛可以說就是為了解決彼此的一種寂寞感,而大學畢業之後的分手也是為了能有更好的乙個發展,各奔東西在我看來完全是很正常的現象。

現在不都流傳著一種說法,說是大學畢業季也是分手季嗎?問對方索要青春損失費和分手費,我想說的是你有什麼青春損失的嗎?在大學談戀愛都是你情我願的事情,都是為了找尋彼此,來填滿自己精神上的空虛。

分手就分手了,哪還有什麼費用?

我想說的是,如果說我們在大學戀愛期間分手,有人問你索要青春損失費和分手費,這簡直就是無理取鬧,說白了我認為就是她根本不想與你分手。

8樓:北方的北方

我不會,你說你是青春,可對方不是青春嗎?我覺得在大學期間,就應該談一段不圖錢也不圖對方車子和房子的戀愛,因為以後我們要面對的這樣的事情太多了,為什麼讓自己過早地變得如此庸俗呢?

就算不是在大學期間,即使是工作以後,即使是進入社會以後,我也不會去向對方索要分手費,因為在一起的時候,我們兩情相悅,我們曾經想著要相攜一生,即使後來我們走散了,也不應該彼此怨恨,就算分手也要體面一點,以後想起來的時候,顯得沒那麼狼狽和猙獰。

而且索要分手費真的太降低身價了,我們好不容易才獲得堂堂正正做人的資格,不要為了乙個不值得的人那樣做。

9樓:忙的橙橙

我覺得大學戀愛分手,不應該向對方索要青春損失費和分手費。

畢竟談戀愛是乙個互相情願的過程,不存在強迫,因此沒必要再分手以後就要分手費。那顯得也太沒有人情味兒了。在一起的時候,兩個人都是真心付出的,也享受了一些單身狗享受不到的樂趣,比如多了乙個人陪伴多了乙個人聊天,關心你等這些都是金錢所比擬不了的,況且情侶之間還會互送一些小禮物,這種小驚喜感是很讓人快樂的,既然分手了,那只能證明兩個人沒有緣分,好聚好散得了,就不要再要分手費啊,那樣吃相太難看了。

10樓:毛爺爺我男神

不會。一段感情不是乙個人

在付出,就是存在著不公平,有一方不是很主動,也不至於在分手手的時候討要分手費。

其實大學的戀愛都是相對來說比較純粹的,因為大家在大學校園中並不會過分的考慮到對方的物質基礎是怎樣,基本上都是兩個熱人相喜歡,想要在一起,是比較順其自然的事情。而且大學的戀愛也都是你情我願的,對方也沒有強迫你非要和他在一起。

你既然當初選擇了他,即使是分手,也不要後悔,討要分手費會讓人覺得你很物質,和low,你之前付出的感情很廉價。更何況一段感情是不能用金錢來衡量的,大學的戀愛更不應該這樣物質。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不會索要青春損失費和分手費,感情又不是金錢,如何能用金錢來衡量,如果是因為分手向對方索要精神損失費,那麼你是不是也應當給對方青春損失費?

12樓:霈漪魑

我覺得大學中分手是很正常的事情,我們還是個孩子在還沒步入社會之前,我們還不能夠成熟的處理兩性關係,所以談戀愛是乙個學習的過程,在一段感情中,我們可以學習到很多,能夠了解自己的不足和理解對方,所以即使最後分手了,我們也應該感激對方,給我們上了一堂情感課,讓我們受益匪淺。

13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戀愛本來就是你情我願的事情,是不應該索取青春損失費的,因為無論是男方還是女方都會在感情中都會在自己的青春歲月中付出很多心血的,那麼這個損失費應該由誰來出,難道是互相給對方損失費嗎,這個根本就說不通的。

14樓:卡布奇諾

戀愛是相互的,感情投入和青春損耗也是雙向的,大多數男女不會談分手費。但凡索要分手費的一方大都是被分手的一方,而且女生居多,可能感覺自己在整個戀愛過程中受傷害比較多吧。

那點分手費解決不了你感情上的任何問題,如果愛而不得就適時放手吧,糾纏不清也是浪費青春。

也不能說完全不能索要,萬事沒有絕對,戀愛分手男女情況各有不同,各自斟酌吧。

15樓:來吧土人

我覺得大部分人都不會向對方索要青春損失費和分手費吧?戀愛的兩個人分手可能是雙方都存在著問題,而且很多都是選擇和平分手的,同時青春損耗這個很難界定的。

所以,對於這一問題,至少我是沒那個臉皮找對方賠償。當然,我相信這世上還是有很多人會開這個口的。

16樓:eunice四夕

不會。因為談戀愛是雙方的,當自己認為青春被損耗的時候,對方的青春難道也不被你損耗?能夠在分手之後索要青春損失費和分手費的人,建議不要學人家談戀愛了,以結婚為目的的傳統的相親更加適合你。

17樓:雙子

其實大家是你情我願的,再說了大學期間戀愛到畢業分手是乙個非常正常的現象,我們不能怪別人,如果你還和對方要青春損失費和分手費,我想知道只樣的男人和女人斤斤計較,以後還有人願意和你戀愛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要,一般也要不到。

兩個人都是年輕人,

要說青春損失費,兩個人都有

就不要計較了,留一點念想。

分手後可要求賠償青春損失費嗎

19樓:手機使用者

分手後,可要求賠償青春損失費嗎?青春損失費、分手費是常見的問題,通常理解青春損失費、分手費是一種精神損害賠償費,但現行法律並無賠償青春損失費的規定,所以要求青春損失費的賠償沒有法律依據,是得不到法律支援的。

況且,在因戀愛婚姻糾紛而要求賠償青春損失費或者分手費的案件中,雙方的戀愛、結婚以及同居關係是一種自願行為,在這樣的前提下,女方若以青春賠償等為理由顯然是不合理的。除非女方能舉證同居關係的發生出於被迫,法律才可予以保護。另外,假如真的有青春損失的話,雙方都有損失,青春的損失是由於時間的自然因素造成的,而不是對方造成的,因此,要求對方賠償也是不合理的。

分手了,女朋友向我要青春損失費,我該給嗎。

20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朋友!

如果你覺得你對她有所虧欠,你可以按自己的經濟狀況給點,買點心安。如果你覺得你沒有虧欠她,是不需要給的。男女自由戀愛,沒有青春損失費一說。

她向你要,那你的青春也同樣重要啊,也該索要青春損失費。

21樓:匿名使用者

不該給。

你的青春誰來賠?

年輕人,好合好散,誰也沒有對不起誰,大家畢竟共同走過一回,幹嘛不留下我短段美好的記憶了呢?

青山不改,綠水長流,以後還要不要見面了,多尷尬?

22樓:匿名使用者

看誰提出分手的啊!你提出分手應該適當補償給她經濟損失費,必定是經濟社會!她提出就沒有臉要損失費了!

她付出青春你辜負他,理所給補償的!如果她背叛你就另當別論了,她沒有什麼大的過錯,愛對方就包括對方缺點,人必定不是十全十美的,差不多就行了!只是你當方面提出分手不給補償就說不過去了!

23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是雙方都願意的,是平等的,至於青春費嘛,你也有青春呀,而且你還有精神損失費呢,分手費你願意給就給,那是你的善良之舉;你不願意給,那是法律賦予你的權利,沒有人可以剝脫的。

24樓:i穎

不該給。談戀愛是彼此你情我願的,是不容摻雜任何金錢概念的。現在又要索取青春損失費,說明這個女生太無賴了。

你們都是在正值青春的時候相愛,她要是向你索取,你也可以管她要。還要青春損失費,想的怪美!

25樓:gou大東

沒必要,都說女生是吃青春飯,雙方不都是嗎?戀愛中雙方付出的沒有說哪一方更多,都是你情我願,像他這種就是認為自己在其中吃虧了,那他大可不必戀愛了,反正都會吃虧

26樓:神之手666呀

那看你們的感情如何了,是因為什麼原因分的手,如果是覺得虧欠對方就彌補一下,如果只是因為她的背叛那就愛誰誰。

27樓:

這種女人幸好分手快,當然不給,你也有青春損失,你也向他索要吧!

28樓:酷樸

這個是受法律支援的,你們最好私下協商解決,如果不行的起訴很麻煩費錢費時間

29樓:衛生一報

從法律角度來分析,分手支付青春損失費,法律是不支援的,就算向法院提出訴訟,法院都不會受理的,因為這個並不法律精神支援的,男女方談戀愛,是已感情為樞紐建立的人與人的關係,曾經確定了戀愛關係不代表一定就要結婚,在法律上兩性關係有法律意義的是結婚,法律只保護合法婚姻的人身關係,青春損失的概念是想象概念,是行為人單方面認為有損失,在法律角度上是不承認的,所以男方根本不用承擔設那麼經濟責任。本人認為,這個女性分手了就提出要青春損失費,很明顯這個女人對那個男人已經不存在什麼感情的責任,只是乙個赤裸裸的金錢交易,以3年的戀愛關係換取金錢作為回報,所以這種人已經人格上出現了問題,把感情當成是一種買賣,那個女假如還說不給錢就自殺,那麼更好.那就是已經構成了敲詐勒索了,以自殺的行為恐嚇,威脅別人,達到取得金錢的目的,該行為已經是違法了,如果行為比較惡劣還會構成犯罪,我覺得解決這件事情應該雙方坐下來平心靜氣好好談一下,能談戀愛的,已經不是小孩子了,感情的事情,如果是過去了,再強迫在一起都是沒有意思的,強扭的瓜不甜,勉強沒幸福,如果那個男的認為給點錢女方,良心會好過一點的話可以適當的給予一點補償,但是一定要是經濟能力允許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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