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有違建,物業部門有沒有權利和責任監管

2021-03-04 08:49:38 字數 2224 閱讀 1084

1樓:爵爺的網路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物業管理單位應當按照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實施管理,發現裝修人或者裝飾裝修企業有本辦法第五條行為的,或者未經有關部門批准實施本辦法第六條所列行為的,或者有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規定行為的,應當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實後果或者拒不改正的,應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對裝修人或者裝飾裝修企業違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的,追究違約責任。 《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六條 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物業服務企業的報告後,應當依法對違法行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處理。

小區內違建是物業投訴還是業主投訴,法律如何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住宅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物業管理單位應當按照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實施管理,發現裝修人或者裝飾裝修企業有本辦法第五條行為的,或者未經有關部門批准實施本辦法第六條所列行為的,或者有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規定行為的,應當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實後果或者拒不改正的,應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對裝修人或者裝飾裝修企業違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的,追究違約責任。

綜上所述,對於小區違建,物業公司有責任上報至相應部門,同時可看下一條。

根據《住宅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有關部門接到物業管理單位關於裝修人或者裝飾裝修企業有違反本辦法行為的報告後,應當及時到現場檢查核實,依法處理。

物業有強行拆除違章搭建的權利嗎

3樓:匿名使用者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物業管理單位應當按照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專管理服務協議實施管理,屬發現裝修人或者裝飾裝修企業有本辦法第五條行為的,或者未經有關部門批准實施本辦法第六條所列行為的,或者有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規定行為的,應當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實後果或者拒不改正的,應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對裝修人或者裝飾裝修企業違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的,追究違約責任。 《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六條 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物業服務企業的報告後,應當依法對違法行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處理。

物業有監督權,但無執法權,所以無權拆除違建,只能發整改通知,規勸等。都無效的情況下上報執法部門。

物業有權拆除違建嗎

4樓:宇宙一星滄海

物業有監督權,但無執法權,所以無權拆除違建,只能發整改通知,規勸等。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物業服務企業的報告後,應當依法對違法行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處理。

請參考以下法律條例:

《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六條 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物業服務企業的報告後,應當依法對違法行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處理。

5樓:才子風

《住宅室內裝

飾裝修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物業管理單位應當按照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實施管理,發現裝修人或者裝飾裝修企業有本辦法第五條行為的,或者未經有關部門批准實施本辦法第六條所列行為的,或者有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規定行為的,應當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實後果或者拒不改正的,應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對裝修人或者裝飾裝修企業違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的,追究違約責任。 《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六條 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物業服務企業的報告後,應當依法對違法行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處理。

物業有監督權,但無執法權,所以無權拆除違建,只能發整改通知,規勸等。都無效的情況下上報執法部門。

6樓:張夕黎

當然有用了。可以證明物業已經通知到你了,如果出現危險或者造成損失,物業將來可以不負責任。責任完全由你承擔。

另外,物業也可以據此為證明,下達若干次如果你還是不整改,物業可以起訴你,這個通知就是證明。

公共區域違章,違反了你簽署的入住協議書,侵害了他人的利益,所以應該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