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孩利用感情老是讓男孩給他打錢,算不算詐騙

2021-03-04 06:51:43 字數 3411 閱讀 3080

1樓:丶封情鎖愛

這個應該是心甘情願,如果男的傻,看不出那也怪不了誰。如果用了手段,觸犯了法律。那就是犯法。

主要你這個問題是 你願意嗎? 願意那還叫詐騙嘛。你不願意他強求威脅你了嘛。

法律是死的,認識活得。如果是你的話,直接和他說清楚。畢竟打錢 兩人 不在乙個地方。

直接把他叫到你身邊來或者你去他那邊看他願意否。如果不願意。我送你一句話。

斬不斷,理還亂。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當斷則斷吶,少年郎。

2樓:康墨機作人

詐騙罪的標的一定是客觀可見的物質財富。

如果騙的僅僅是感情,是不能構成詐騙罪的。

利用感情騙取錢財能構成詐騙罪嗎

3樓:墨汁諾

1、屬於違法,嚴重的構成犯罪,欺騙感情只是屬於一種手段,不影響處罰和定罪。

2、《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3、《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擴充套件資料:

一、一般詐騙罪

一般詐騙罪與盜竊罪相同,經濟詐騙罪如集資詐騙、貸款詐騙、票據詐騙等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二、詐騙公私財物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3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騙公私財物達到上述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夠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傳送簡訊和撥打**或者利用網際網路、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釋出虛假資訊,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和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上述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理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4樓:無盡的囂張

感情詐騙不付刑事責任的,哥們,這樣的最多屬於民事訴訟,構造不成犯罪的事實,

她表姐借你錢,有憑有劇嗎?這樣事情就當是個教訓好了,一切都是你自己自願的,冤不了其他人。

至於你和她個人的錢,在感情方便沒結婚之前,這種消費都是沒有法律定格的,所以說以上一萬多元都是無任何法律意義的。你借給她表姐的錢,如果有有利證據,或許可以駁回,但是這些都是民事訴訟,詐騙金額低於5千元構不成刑事案件,何況別人是以借你錢為由,也沒有任何法律意義的!

5樓:淚待續

去告她 到派出所立案 超過800人民幣就等於是犯罪了 可判刑的 這樣的女人不值得你這樣 應該讓她得到法律的懲罰

6樓:匿名使用者

算了吧,就當作是教訓

7樓:匿名使用者

告那3000是可以的,可是你有什麼證據,只有你的一句話,派出所不會管的。

8樓:匿名使用者

是不是乙個叫樊思利的騙了你?

利用感情騙取他人金錢算犯法嗎?要追究法律責任嗎?

9樓:小李讀歷史

利用感情騙取他人金錢屬於詐騙的行為,情節較輕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進行處罰,嚴重的要負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10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不管使用什麼手段,騙取他人財物都算犯法,要追究責任的,具體如下: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1樓:做個小妖精

這中間有乙個問題,你們兩位是不是在熱戀期,而且對方是以什麼形式騙你的財物,如果說你們在熱戀,而且是你主動拿出來的,而現在分開了!那麼這種情況一般不會定性為詐騙!如果是有預謀的接近你!

你就可以通過法律追究對方的責任!

12樓:匿名使用者

竟然有先例,那無疑是咋騙來了,但是法律講究證據,如果真有起訴,你經得起法院的程式,以及做好一切起訴準備,你就可以通知警察報案了。

13樓:韭花老豆腐

純屬詐騙,必須追究 ,為民除害 ,功德無量

14樓:forever_如此

估計追不回來了,這樣的女人真夠可以啊

有個情侶男的追女的女生說如果轉賬女生老讓男的幫他,男的轉賬給女生,女生屬於詐騙嗎?

15樓:本地成員

這類行為在法律上是極其難以認定的,因為雙方是情侶關係,互贈禮物是情侶交往中常見的交往方式。如果雙方是剛認識,女的就讓男的買手機,買了之後就消失不見,可以認定為詐騙。如果雙方交往過一段時間,感情比較穩定,就很難定為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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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可能欣賞而已,女孩的氣質,形象,笑容吸引男孩的關注。不一定 但絕對是有意思 在這裡發這個問題我估計你已經是喜歡上她了 不可能,因為女孩可能夠靚一些 乙個女孩子常常老是問乙個男孩要錢是,她的意思是代表什麼是喜歡這個男孩還是 或許在這個女孩子的觀念裡,她只會和最親近得人要錢,就像我們向父母要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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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開是看你是應該他知道你喜歡他,但他喜歡你的機率不大,現在他不看你而且就算和胖胖的女生說話也不和你說是因為他開始喜歡你了,就想一樓說的,他比較靦腆,所以你要主動和他去聊天,這樣你們的關係才會慢慢的更近。至於誰先追求誰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是不是真正的愛對方。那也許是他自己不知不覺的越來越喜歡你了,時間...